老虎咬人,你们都忽视了一个致命问题
没有太多信息增量,这是眼前讨论呈现出来的一大景观。主张管理者无责和主张管理者有错的两方,说服不了对方,很大程度并不是因为观点有歧、思维有异,而是在基本的事实判断上都没有过硬的凭据。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以往公共讨论上的一些恶习全暴露出来了,比如先入为主,比如通过不靠谱的传言来带节奏,比如撕逼撕到作者身份上,等等。一棵空壳的树木上面,枝叶不断向外发散,树干终究难以承担,有人批评老虎事件讨论跑题,大抵如此。
不是说在细节弄清前都该闭嘴,谁都没有法做到舆论一律,问题关键在于,关于老虎咬人事件的所有评论者,至少应该意识到讨论存在局限这个事实,给自己的发言留有余地,话不要说的那么满,那么绝然,不要动不动扣上“作死”的帽子,更不要动不动指责他人冷血,这是对一条人命负责,也是公共讨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涵养。
无限强调管理责任,那是保姆心态;弱化管理责任,又是对人命不负责。用一种极端情况来批评另一种极端,结局自然难逃一地鸡毛。这话可能两边不讨好,但却是所有讨论着该意识到的前提,它意味着对事实的审慎。但就这波讨论来看,很多人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意识到关键信息缺失这个致命问题,反而拿着观点按图索骥地找论据,然后批评对方逻辑有谬。
女子下车时园区管理车有过警告,被老虎叼走后火速赶到救援,门口有风险提示,入园前也签了安全协议,这四点在不少人看来,属于尽到了管理责任。但人命关天,主张园区应该担责的人,没有看到园方有诸如在入园车辆上贴胶带等预防性措施,所以要追索管理责任。两种观点都可以在《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上找到依凭,但恰恰事实的关键细节,也即当事人开车门是执拗或者说“作”,还是“误以为出了园区”,是缺失的。
被先入为主左右的人不止于此,不少支持女子“不作不死”的人,轻信了网络上关于她是医闹、是小三的传闻,甚至争相转发,无非也是为了坐实一个判断:管理方无责,女子下车活该。只不过这种靠论证人品来验证自身观点的逻辑,还是偏见作怪。当然,至于说外界对下车女子的批评,就意味着“全世界的恶意”,也是言过其实。“全世界的恶意”这种近乎文学修辞的说法,很难完整的概括舆情的全貌,恶意与践踏规则者的挞伐,落井下石与对扰乱秩序者的批判,这些得区分开来,说人死了就该全部同情,那也是掩耳盗铃的逻辑。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有媒体人提出了管理冗余的概念,认为园方考虑不全,没有为未知风险留出处置余地。这种声音正面撞上“心疼老虎”的主流舆论,争论一下子开始多起来。话题由此不断外扩,从管理冗余延伸到“全世界的恶意”上来,很是热闹。
从视频来看,园区在事前告知和事后应急上,没有太多明显瑕疵。核心问题在于,风险提示是否不足,以至于造成“误以为出了园区”的错觉。这并非一个无法考证的问题,但至今为止,没有看到哪家媒体核实园区里面的具体布局,由此导致一些评论文章建立在纯逻辑推理的基础上。比如有作者根据视频里园区整齐的道路和灌木,推导出这是一个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环境,并视其为管理漏洞。这种靠推理建立起来的评论,恰恰犯了先入为主的大忌。
监控视频显示,女子在园区内下车,到驾驶员一侧对话,一只老虎从身后扑来将其叼走,整个过程发生在几十秒以内。争议的焦点在于,当事人该为开车门的行为和后果承担多大责任?是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如果是部分责任,那园区担责的事实依据和法律尺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