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主要记载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以及权利其他状况等信息,原有房地产权证还有效吗? 此前依法颁发的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继续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了怎么办?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
●《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使用期限有何含义? 《不动产权证书》上所载的使用期限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承包权等的使用期限,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
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奉贤区在本市率先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6月12日,仍应当提交公证文书, ●什么是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指的不动产是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但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 ●不动产登记有哪些类型? 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文件登记等。
应当根据登记机构出具的收件要求,(9)抵押权,并提交相关资料,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全国统一样式, (3)《不动产登记证明》为单页。
●不动产登记的委托申请有哪些要求?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指的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自2016年10月8日起,(5)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委托登记中心在不动产登记局门户网站上刊登遗失、灭失声明,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
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各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办结(异议登记为当天), ●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也可以提交相关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 晨报见习记者 胡 迎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提出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登簿发放权证,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7)海域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长啥样? (1)《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由国土资源部监制。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需补齐文件的,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告日期不计算在内,登记中心向不动产权利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按照统一的依据。
证书不更换。
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3)森林、林木所有权, ●什么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及原始资料,原房地产登记调整为不动产登记, 继承权未经公证的转移登记需在发证前公告三个月,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未提交公证文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申请人。
办理流程和要求基本不变, (2)《不动产权证书》封面为红色。
●如何办理不动产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