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店铺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后该如何应对?
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上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年报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后,去银行申请贷款受阻,交易伙伴合作意向终止,企业发展前景堪忧。确实,异常名录管理现在已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以及自己开设网店、参评先进甚至商品房按揭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部分商家因种种原因,也遇到过被列入异常名录的情况。那么,怎么避免被列入异常名录呢?万一被列入异常名录了,该怎么办呢?看完下面的介绍,也许你就有了答案。
一、哪些行为会被列入异常名录?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国务院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规章)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概括起来呢,主要有两种情况会被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一种是没有按规定及时报年报和其他企业信息或者年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另一种是离开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经营而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
二、市场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中是怎么处理的呢?
1.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其他企业信息,或者年报内容弄虚作假的,由各省的年报系统将数据交换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自动列入异常名录。
2.根据检查、举报,发现企业未在住所地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逐个操作列入异常名录。
监管部门会将商家被列入异常名录的情况通知平台,要求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平台在第一、第二次收到监管部门的通知后,处置办法是向商家核实新的经营地址并反馈监管部门,如果商家一直未改正,平台第三次接到通知后会考虑对经营者暂停平台服务(关店)。
三、商家被列入异常名录后该怎么办?
商家们可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自己的企业信息,查看是否被列入异常名录。如果被列入异常名录,也不要太着急,及时改正问题,还是有回旋余地的。
未按时公示年报的(每年的一至六月是年报期),及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系统补报,然后找当地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未按规定公示其他企业信息,或者年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及时到当地监管部门接受处理 (情节严重的可能被罚款哦),改正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离开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经营而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要么回到原登记的住所地经营,要么向现在的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营业执照的住所变更为现在的经营地址。然后向原登记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移出异常名录的要点,是一定要先马上改正问题,然后再找到把你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管部门,去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怎么样,小伙伴们看完之后,是不是清楚异常名录是怎么一回事了呢?当然,最好是避免被列异啦,所以,赶快报年报啊!赶快去办理变更登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