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波限量一抢而空!品牌跨界“赚”到了什么?
最近的爆款商品,莫过于RIO和六神的品牌跨界合作了,本来只是网友的恶搞,然而天猫的“国潮行动”让这两个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牌子真的合作了。
跨界合作的时代来临,不仅是花露水口味的鸡尾酒,还有周黑鸭的口红,中粮福临门的卸妆油,泸州老窖的“顽味”香水,还有断货王“卫龙辣条粽子”。
表面上是rio鸡尾酒使用了与六神花露水高度相似的包装,有人会好奇这样的产品不构成侵权吗?在品牌方通过协议进行授权合作时,必然是不构成侵权。
反而能够为两个品牌带来高度的关注,具有争议“槽点”的产品往往更容易成为抢购的“爆款”,“限量”当然也是“饥饿营销”的手段之一。
此外,如果我们深究六神和rio推出的这款产品,主要的销售点是“品牌”,而不是产品本身,大家可以观察一下用户评论,多数评论都描述味道奇怪,只是为了好玩儿购买,而这样的产品如果作为常规销售,肯定是无法成为长期畅销的爆款的。
品牌跨界虽然是很好的一个营销方式,赚足了流量,赚足了关注度,甚至还能赚一波销售额。
然而,品牌跨界如果没有知识产权合约,就很容易惹上官司。比如,最近有一张“中华啤酒”的海报刷屏网络,文案很走心“清晨的粥只能填满胃,深夜的酒却能填满心。”
抽烟的人可能对中华香烟有所了解,是一个1951年就创立的香烟品牌,被誉为“中国第一品牌——国烟”。
图中中华啤酒的包装设计与中华香烟高度雷同,不知情况的吃瓜群众还以为中华香烟开始生产中华啤酒;很快“中华啤酒”就被工商部门调查,因涉嫌商业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华啤酒到底属于谁?网上的消息也是众说纷纭。
1、浙江钱江啤酒集团自1983年开始生产“中华啤酒”,1992年成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国宴用酒,如今又成了钓鱼台国宾馆的国宴特供酒。2004年该集团被雪花啤酒收购,随后中华啤酒品牌进入长达数年的雪藏期。据知情人士透露,2017年广州长荣集团从华润雪花手中购买中华啤酒并进行相关产品和商标的注册。
2、杭州精酿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啤酒的相关商标由广州长荣集团从华润雪花手中购得,并授权杭州精酿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总代理,而中华啤酒的生产厂家则是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该负责人强调,广州长荣颇具实力,手中不仅持有中华啤酒的商标,同时还持有众多知名品牌商标。而且公司销售的中华啤酒出货量也相当不错,不到5个月时间营业额将近5000万元。
3、随着中华啤酒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一家山东的公司也表示拥有中华啤酒商标和天安门图案的使用权。其公司官网资料显示,山东阳春啤酒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啤酒(安丘)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1989年建成投产,1999年6月加盟青啤集团,2003年7月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2007年正式成立潍坊市阳春啤酒有限公司。
归根结底还是商标的问题,目前用“中华啤酒”进行商标注册的一共有6家,其中以“中华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申请的“中华啤酒”商标有三个,其中两个显示的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另一个状态为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也就是说,目前为止“中华啤酒”并没有被注册成功商标。
香烟和啤酒,属于不同类别的商品,不存在直接的市场竞争关系。但因为该啤酒包装抄袭中华香烟,会导致公众误以为两者在商品来源上是同一的或具有关联的,因此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带有中华字样的商标,还有中华牙膏
中华汽车
中华铅笔
为什么他们都没事?因为中华牙膏、中华铅笔和中华汽车分别属于日化产品、文具用品和汽车行业,它们属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民族品牌,不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的近似商标,所以不冲突。
企业只有形成不断创新的品牌心智,创新力的产品结合,不走寻常路的传播形式,才能促使企业长久发展,而抄袭会影响企业品牌形象,阻碍企业发展,也难免让人想起那句经典的话“模仿永远成不了经典”,更何况是抄袭呢.....
品牌跨界合作,可以诞生出更多新思维、新产品,但是一旦脱离了品牌的合作,那么这就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例如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
知识产权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商标更是重要的表现形式。因此,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布局企业商标、专利、版权,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体系,不仅可以预防侵权,同样也有助于维权打假,维护品牌形象,助力品牌长久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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