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国产芯片的VC/PE沸腾了
消息,8月4日下午国务院发布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本次《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8个方面的推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全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和软件领域企业。
《若干政策》中对于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在税收上的优惠力度出人意料。其中明确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堪称史无前例。
“我们人民币基金投资的每个公司几乎都能从这个政策受益。”某投资人感慨。联想创投总裁、管理合伙人贺志强向表示,国务院发布的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对于中国半导体行业具有深远意义。
中科创星创始合伙人米磊直言,这种支持力度是史无前例的,体现了国家对整个半导体行业支持力度之大,这个政策将会对半导体产业未来十年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而丰年资本合伙人赵丰认为,此次推出的关于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减免、投融资、研发等多项利好政策,都进一步说明了集成电路产业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在信息产业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史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最大优惠:
最高10年免税
《若干政策》的发布,对于整个国产集成电路产业的利好不言而喻。其中,在财税方面对于集成电路的税收优惠幅度之大更是出人意料。
米磊感慨,免税政策可以使整个集成电路产业的利润率会大幅度上升,但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信心。
从具体的财税政策来看,《若干政策》规定: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将继续实施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此外,除了在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若干政策》对于集成电路公司的进口关税也将实行大幅减免。
米磊表示,这种支持力度是史无前例的,体现了国家对整个半导体行业支持力度之大,这个政策将会对半导体产业未来十年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
利好VC/PE退出: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上市
赵丰对表示,集成电路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推进国产自主化,实现供应链安全可控已经迫在眉睫,而优秀的投资机构一直是产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催化剂”。
在本次的《若干政策》中,不但给国产集成电路的企业带来直接利好,对于投资该行业的众多VC/PE来说,《若干政策》从募资端到退出端,也都给出具体的支持政策。
具体来看,《若干政策》中指出要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设立投资基金,提高基金市场化水平。
此外,《若干政策》也明确表示,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流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作资本化处理。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通畅相关企业原始股东的退出渠道。通过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不同发展阶段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权转让等服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对于《若干政策》的发布,贺志强表示,如此大力度的支持,一方面,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投身于国内半导体行业中,不断攻克高精尖关键技术,加速半导体国产化进程;另一方面,有助于半导体领域的投资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共同构建良好的半导体产业集群和生态,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产业合作;此外,芯片半导体作为AI、大数据、物联网、无人驾驶等核心技术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迅速发展将支持应用层面的创新,释放新基建巨大能量,带动各行各业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