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场或将对外开放 国内企业将面临巨大压力
2006年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首次提出云计算概念,历经13年发展后,云计算从最初的被嗤之以鼻发展到如今的众人皆知。云服务逐渐演变成为互联网服务的基础设施,也承载着越来越多的可能性。如果说电信运营商是CT界的网络服务提供商,那么云企业完全可以看作是IT界的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
多年来,在全球形成了如AWS、微软Azure、谷歌云等云行业巨头;在国内出现了诸如阿里云、腾讯云等知名企业,并逐渐在全球舞台中崭露头角。
虽受限制 但国外云企业在国内仍然发展良好
在我国云计算企业发展相对较晚,因涉及到数据隐私考虑,2001年在我国加入WTO时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世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二条最惠国豁免清单》)中做出关于开放电信服务的承诺。
外国服务提供商仅被允许向中国用户提供《附件9》中所承诺的电信服务(除非中国政府决定扩大外资在其它服务类别的进入范围)。而为向中国用户提供列于《附件9》中的服务,外国服务提供商必须首先在中国建立商业存在。在此情况下,若外国公司希望在中国提供云计算服务,其必须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产业指导目录》)、《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资电信企业规定》)和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外资电信企业)。外方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外资电信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总额不得超过49%,在增值电信业务类外资电信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总额不得超过50%。
外商在国内投资云计算服务领域机会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内的云企业发展起到了保护作用。此后,外国科技公司要想进入中国市场,须在华与同内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或者将技术授权给本地合作伙伴。诸如,微软、亚马逊就是这种操作模式,微软选择与世纪互联合作将其Azure云服务落地,而Amazon则选择与北京光环新网、宁夏西云数据合作,IBM则先后尝试与包括万达在内的多个合作伙伴探讨云落地。
即使如此,Azure和AWS在国内也得到不错的市场认可度。例如,近几年发展如日中天的小米不仅使用了金山云的云服务,在国内还使用了微软Azure作为第二个云服务商;而在国外,小米使用的则是亚马逊AWS的云计算服务。经过5年时间,微软燗zure通过与世纪互联的合作,在国内赢得了超过11万企业客户及1400多家云合作伙伴的信任。去年6年,Azure新增的两个Azure区域正式商用,云计算规模扩容达三倍。
政策或将调整 国内云企业将面临挑战
近年来,全球云计算市场发展迅速,中国云计算市场则更是一日千里,对于中国云蛋糕国外企业早已垂涎三尺。此前,Synergy Research首席研究总监John Dinsdale曾表示:“中国是一个令人兴奋的云基础服务市场——全球市场年增速约50%,而中国市场持续保持在70%以上的年增长率。
如果,中国的云计算市场对外开放,对于我国的云企业而言将迎来巨大的挑战和压力。近日关于中国对外开放云计算市场传来新的声音。《华尔街日报》报道,中美贸易协议达成最新一项协议,针对中国快速增长的云计算市场,美国希望开放此科技领域作为中美贸易协议的一部分。而中国则表示认同,将提议放宽外国科技公司进入中国云计算市场的渠道。
根据报道:李克强总理回应了IBM首席执行官Ginni Rometty就云计算提出的问题,他表示北京正考虑在自由贸易区开展一个“自由化试点项目”,向外国公司开放云计算领域。总理同样提到,外国云服务提供商需要克服的一个重大障碍是为中国客户提供充分的“隐私保护”。
按照这项云计算提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开放市场已经是大势所趋。不过需要放心的是,通过提供试点计划,表明中国有意在这个问题上采取行动。但是什么时间能够落实仍未可知,毕竟这只是中美谈判的其中一小部分,所以至少要到4月中旬才能知道是否可行,其次是从试点到大面积的政策落实中间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性。
正如《华尔街日报》指出的那样,如何处理从中国流出去的数据方面仍横亘着几个关键问题:
一、中国是否允许数据从自由贸易区的数据中心自由流动到中国的其余地区?
二、在自由贸易区开展数据业务的外国公司可以提供哪种类型的数据服务?
三、它们可以为哪些客户提供这种服务?
在笔者看来,无论政策、环境如何变化,国内云企业应该更早地提升自身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因为市场是检验企业的试金石,市场也更倾向于拥有实力的企业。而如若这一方案被执行,在国内云服务牌照的企业390多家(多数企业为中小企业)中,或将有多数企业被“边缘死”。不过,对于企业用户而言,这将是一大福音,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也可以获得更好的服务以及更合理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