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1200万
说到米家,大家是不是会联想到小米?
米家是小米的生态链品牌,然而对应的“米家”商标并不在小米手中,于是,小米不得不赔偿商标持有人1200万元!
说到这起案件,必须要说到关键商标——第10054096号“米家 MIKA”商标。
这件商标申请注册于2011年10月12日,核定注册在第9类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商品上,注册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虽然小米公司于2014年开始申请注册“米家商标(前3件均为转让所得),到目前为止共持有273件“米家”相关商标,但第10054096号“米家 MIKA”商标并不是小米申请的,而是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联安公司”)。
联安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承接安防工程、弱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以及网上销售安防设备、弱电设备及通信设备。
后来,联安公司发现小米公司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米家”标识,于是起诉小米、京东等七家公司侵权商标权,并提出了共计7800万元的赔偿请求。
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
小米公司还能不能使用“米家”商标
经此一案,小米公司还能不能使用“米家”商标呢?
小米为此做出声明,表示联安公司的商标仅仅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因此和米家绝大多数产品无关。而小米手中其实有多个类别的“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商标。
另外,小米还对部分审判不认同,计划提起上诉。
对此,许多发烧米粉也表示出关心,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小米自身,作为全球500强企业,不管是米家相关商标,还是其他产品商标,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要重视商标,将品牌保护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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