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基金经理老鼠仓获利逾1亿获刑五年:二审期间缴清过亿罚金
时间:2020-09-11 17:30:06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
又一起特大“老鼠仓”案宣判。 裁判文书网9月9日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曾就职于华宝基金的蒋宁,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4亿元。该案曾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2019年6月10日作
又一起特大“老鼠仓”案宣判。
裁判文书网9月9日披露的一则案件信息显示,曾就职于华宝基金的蒋宁,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4亿元。该案曾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2018)鲁02刑初50号刑事判决,2019年9月21日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蒋宁,女,汉族,1971年1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苏州市,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住上海市静安区。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7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
非法获利1.14亿元,带丈夫调研
公开信息显示,蒋宁于2010年4月加入华宝基金,同年7月开始担任华宝行业精选基金经理,并于2012年4月起任投资副总监。2013年8月22日,蒋宁离任华宝行业精选基金经理。同年9月离职,任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并首席投资官。
二审判决书显示,蒋宁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间,担任华宝基金发行的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对该基金买卖股票拥有决定权。
期间,蒋宁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其丈夫王某玉、其父亲蒋某,由王某玉、蒋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利用该信息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累计成交金额29.96亿元,非法获利1.14亿元。
其中:蒋某、王某玉使用黄某新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89只,累计成交金额2.49亿元,非法获利534.3万元;王某玉等人使用陈某、罗某霞、杨某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