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11-02 23:16:08
作者:采集侠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讯(记者张秀通讯员宋爱华葛华君)10月25日下午,独山子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三年审理的供用水、电、暖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的有关情况。
本报讯(记者张秀通讯员宋爱华葛华君)10月25日下午,独山子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三年审理的供用水、电、暖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的有关情况。
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24日,独山子区法院共受理供用水、电、暖及物业合同纠纷案件222件,占该院民事案件总数的8.7%,其中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的24件,调撤128件,平均每个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5000余元。
独山子区法院民二庭庭长龙泽剑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并分析。此类案件有欠费时间久等特点,有些用户欠费时间长达十年之久。案件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由于供暖设施陈旧、外墙保温差等原因,致使供暖温度降低,造成矛盾纠纷;有些用户观念未彻底转变,缺乏合同意识和自觉缴费意识。还有部分不缴纳暖气费的用户,认为自己没有与供热企业签订书面供用热力合同,不应承担相关交费义务;另外出租房屋和“空置房”的缴费问题也是造成此矛盾纠纷的一重要原因。
龙泽剑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首先做好诉前法律宣传,事后释法宣传,有效减少纠纷的发生;其次拓展送达方式,提高审判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第三注重解决深层矛盾,灵活运用调解机制倡导公民强化诚信意识,加强诉讼诚信建设。”
公民有义务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