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 商业银行不得向个人收取兑出、兑回服务费
时间:2020-09-16 13:00:11
作者:重庆seo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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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消息:近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金融时报发布文章《关于数字人民币M0定位的政策含义分析》称,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属于公共产品。因此,各央行不会对现金交易收取手续费。 同时,文章还强调,任何人都不会排除
9月15日 消息:近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金融时报发布文章《关于数字人民币M0定位的政策含义分析》称,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法定货币属于公共产品。因此,各央行不会对现金交易收取手续费。
同时,文章还强调,任何人都不会排除他人消费数字人民币服务,具有非排他性。而且,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具有非盈利性。因此,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执行与现金一致的免费策略。央行建立免费的数字人民币价值转移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不向发行层收取兑换流通服务费用,商业银行也不向个人客户收取数字人民币的兑出、兑回服务费。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表示,数字人民币目前还在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阶段,还未正式推出,没有具体推出时间表。
据悉,目前数字人民币逐步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扩大到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