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濠江区农林水务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被检察机关“告”了_金羊网新闻
(原标题:汕头濠江区农林水务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被检察机关“告”了_金羊网新闻)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6年3月下旬,濠江区玉新街道燎原社区居委会为了修建墓园,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濠江区玉新街道燎原社区龙角望山非法砍伐省级生态公益林共22.29亩,并进行挖土整地,开辟山路,致使林木和植被严重受损,山石裸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濠江区农林水务局虽然于7月18日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燎原居委会停止违法行为,并在十五日内进行整改,植树复绿,恢复林地原状。但截至2016年10月11日,该居委会并没有完全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恢复林地原状,只是对部分被毁林地进行简单复绿,濠江区农林水务局亦未采取积极措施督促燎原居委会植树复绿,恢复林地原状。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0月11日向濠江区农林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濠江区农林水务局督促燎原居委会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复绿或者代为补种(费用由燎原居委会承担),恢复林地原状。虽然濠江区农林水务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督促燎原居委会进行了补种树木,但经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召集濠江区农林水务局人员于11月18日现场查看,该局林业股股长确认补种树苗大部分死亡,且带状林地原补种的株数、密度均未达到生态公益林的设计标准。受毁林地仍未得到完全恢复,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状态。
为维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濠江区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及《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交叉管辖的规定》,就该案向汕头市澄海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编辑:林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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