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行新闻通气会
时间:2016-12-11 14:14:04
作者:采集侠
来源:网络整理
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9日讯(崔青) 8日,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行“向人民报告”专场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打击金融犯罪,侦破一大批非法金融集资案件和追赃挽回相关情况。 据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2014年至今,自贡市公安经侦部门共侦破57起
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9日讯(崔青)8日,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行“向人民报告”专场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打击金融犯罪,侦破一大批非法金融集资案件和追赃挽回相关情况。
据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2014年至今,自贡市公安经侦部门共侦破57起非法集资案,34起已进入审判起诉阶段,12件移交外地起诉,11件已由各级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有力地打击了各类金融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全市金融秩序稳定。
据支队负责人介绍,所谓“非法集资”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介、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满足以上四种情形即属于非法集资行为,集资金额、人数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即是犯罪行为。
警方提醒以下情况不要投资:
1.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
2.许诺超高收益率。目前,实体企业每年15%的经营利润已算高回报,而非法集资承诺动辄20%以上的高回报,可想而知有多大风险。
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4.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
5.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6.招揽群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的“投资”推介会;
7.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朋友熟人口口相传等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