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核准网上申请条件-工商注册公司名称核准
原标题:企业名称核准网上申请条件-工商注册公司名称核准
1、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有效期满可以办理延期么?
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前30天内可延期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2、什么情形下企业名称工商局可以不予核准?
答: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转让和开展经营活动吗?
答: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企业变更名称,在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上核准变更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
4、已登记的企业名称工商局有权纠正吗?
答:有权。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并予以纠正。
5、企业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怎么办?提交什么材料? 答: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业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3)举证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资格证明。
6、集团名称有什么规定?
答:
(1)企业集团的名称构成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字样.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如:北京xx集团。 (3)企业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如:子公司名称为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称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为xxxx集团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温馨提示:
设立登记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申请人可在原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后重新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整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