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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财务做账公司(会计外包公司分享)

时间:2021-01-28 10:50:05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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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财务做账公司(会计外包公司分享)

想创业,办理证件不懂,想找人代办,又不知道靠不靠谱,想知道在广州哪家代理记账公司好,那要看他们经常发布些什么,今期让我们桓好小编给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让纳税人及时尽享改革红利"

一、假如我在2019年取得两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享受多少钱的继续教育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您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取得多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按照3600元的定额扣除。

二、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三、我在企业干,对于个税之前不是特别清楚,想了解下我有问题的话可以问哪里?税务局有对我们的培训吗?

谢谢您的提问!为顺利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便利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掌握系统操作,各地税务机关组织了很多培训和辅导,您可以报名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人学堂免费培训,也可以登录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和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12366.chinatax.gov.cn),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通过各地微博、微信获取相关信息,还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

四、新闻里说个人可以扣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了。我想问下,我孩子正在读大学,我父母也70多了,应该是可以扣这个扣除吧。另外,我扣这些,是不是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2项专项附加扣除,而且享受的时候,只需要填报相关信息,不用提供证明资料。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只用填报配偶及子女的身份信息,子女接受教育的信息。赡养老人,只需要说明自己是否独生子女,并填报老人的身份信息那可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还需填报共同赡养人的身份信息和扣除分摊方式。其中,非独生子女采取均摊方式的,只有填报信息即可,不用留存资料;采取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由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

此次税法修改,新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这既是改革的亮点,也是难点。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方便纳税人享受,我们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因此,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您自已留存备查那可以了。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我们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五、我想问下从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不同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子女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在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注意: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对于新税法施行前已经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从2019年1月1日起发放工资薪金的当月开始享受。

六、app端如何录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实名注册

税务机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远程办税端,主要包括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局网站。大家只需要下载这些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app,通过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界面了。

2.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当您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您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

3)填写专项扣除信息

4)填写其他信息

3.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七、我不是孩子亲生父母,但是承担了他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

因此,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您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八、我是单位财务,现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都是个人填的,如果他们填的不对,我们单位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啊?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2018〕41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因此,对纳税人填报的信息,由其自己负责。扣缴义务人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即可。

九、起征点提高后,我现在每月不用交税,是不是开不了完税证明了?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完税证明;二是开具内容。

1.为适应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落实减证便民的需要,税务总局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进行了调整,将纳税人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了《纳税记录》。

对于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前的个人所得税缴税情况,税务机关暂时仍然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其开具式样、开具内容均保持不变。

2.考虑到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相当一部分人将享受到改革红利,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我们在《纳税记录》都将进行全面反映。

十、我和太太婚前各自买了一套房,均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应该怎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您和您太太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或者由您和您太太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需要注意的是,扣除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