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吗(无形资产摊销计算公式)
原标题:会计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吗(无形资产摊销计算公式)
无形资产是当月摊销吗?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摊销。与固定资产不一样,固定资产是当月增加,次月计提折旧的。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无形资产怎样摊销?无形资产可以不摊销的吗?
一般采用的是直线法进行摊销,这也是税法所认可的方法。无形资产可以不摊销,比如使用寿命不能可靠估计的时候无法摊销。
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的通知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
15.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每月摊销如何做会计分录?
首先需明确的是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例1】甲公司购买了一项特许权,成本为4800000元,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为10年,甲公司每月应摊销40000(4800000÷10÷12)元。每月摊销时,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40000
贷:累计摊销40000
【例2】2007年1月1日,甲公司将其自行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丁公司,该非专利技术成本为3600000元,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甲公司每月应摊销30000(3600000÷10÷12)元。每月摊销时,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业务成本30000
贷:累计摊销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