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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的好处(浅析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

时间:2021-03-25 12:50:03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外商直接投资的好处(浅析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 香港城市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 主要研究兴趣:货币政策(rmb利率、汇率等)、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等 按

原标题:外商直接投资的好处(浅析境外资金入境投资的七种模式)

香港城市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

主要研究兴趣:货币政策(rmb利率、汇率等)、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等

按照外商在中国直接投资的股权选择,外商直接投资主要包括合资经营企业(equity joint venture)、合作经营企业(contractual joint venture)、外商独资企业(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还包括少量的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合作开发、合伙企业等方式。

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按合同规定的各方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和经营方式等进行经营的非股权式的经济组织。外商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合称为“三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三大主要方式,三者占外商直接投资之比超过90%。图1 显示了1997-2017年间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化趋势。

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律依据不同。合资经营企业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作企业法》”),而外商独资企业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上三个法律被合称“外资三法”。

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日“外资三法”也将废止,此后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将适用同一部法律。

2.出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外方股本不得低于25%,没有明文规定上限;合作企业出资方式较为灵活,由双方协商确定;外商独资企业股本全部由外方出资,并独立承担风险和收益。

3.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不同。合资经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管理制度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中外投资方依股本比例派相应人数的董事组成;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都较为灵活,由双方协商确定;外商独资企业自主决定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

4.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资经营企业根据董事会决定按股本比例分配;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自主协商决定利润分配方式;外商独资企业的利润由外商自主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