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负债业务有哪些(解析商业银行的负债由三部分组成)
原标题:银行负债业务有哪些(解析商业银行的负债由三部分组成)
通俗来讲,银行做的是“钱”的生意,赚取的是利差:“进来”的钱,叫负债,成本越低越好;“出去”的钱,叫资产,价格越高越好。海子的《小山素描》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一道细泉朝我跑来/我把清凉的旋律糅进我的思索/我更加深信/有水的地方/就有青草和果实/就应该有村庄/中午,我成了这村庄的主人。”将其套用到银行体系,各种负债,如存款、债券资金、拆借资金等,就是细泉,资产和收益是青草和果实,银行是村庄,银行的职员是“我”。这同时也体现了银行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的关系,没有负债,就没有资产,没有现代银行的其他业务。负债与资产两端同心,其利断金。以下笔者将从哲学视角出发,探讨银行负债和资产业务的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高度重视负债业务。做好负债工作的关键在于,确保渠道的畅通、规模的适中、成本的低廉以及与资产久期的匹配。
存款的重要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25章里,比较详细地考察了银行的负债来源和资产运用。他在讲借贷资本来源的时候提出,“对银行来说具有最重要意义的始终是存款”。由此可以理解,时至今日,为什么很多基层银行行长,仍然把存款立行视为根本、当做口号;客户经理们则被存款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来,出现“一人在银行,全家跟着忙”的现象。的确,存款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至关重要。从整个银行体系来看,存款在任何时点上都是一定的,拉存款改变的是存款在各家银行的分布。具体到各家银行拉存款的方式,一方面,依靠利率、收益率的吸引力,各地财政存款招标即基于此;另一方面,靠人际关系,某些商业银行推出存款奖励等措施,不可持续,也不公平,甚至可能出现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不同类型的负债体现不同的资金性质和法律关系。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体现的是股权投资关系,接受《公司法》规范,关注的是分红和股价;存款、债券资金、回购资金、拆入资金等,体现的债权债务关系,接受《合同法》约束,关注的是利息;而理财资金、证券化资金等,体现的是委托受托关系,接受《信托法》《证券法》监管,关注的是收益和风险。同时,负债渠道不同,资金价格及获取方式不同。比如,政府资金普遍单笔规模较大,总体价格较低,但获取者及获取用途,通常预先有规定,体现的是政府调控意图;市场资金相对零散,靠集腋成裘、聚沙成塔,价格随行就市相对较高,但银行的自主权比较大。
负债(资金)市场双方存在博弈关系。银行无论面对的是存款人抑或投资人,双方都面临一场博弈:银行希望成本越低越好,而存款人或投资人希望收益超高越好,成本曲线与收益曲线交汇,两厢情愿,事情才能办妥。而交汇点的位置,要参照下面一些指标: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等基准类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利率,社会平均或普遍利润率,通胀率,存款人或投资者的机会成本(如股市分红率)等。
负债与资产必须匹配。负债期限越长,与资产久期越匹配,银行越稳定;期限错配,短债长用,必然会捉襟见肘。实践中,构成负债的很大部分是现金,流动性最强。而资产的构成五花八门,证券算是流动性比较好的资产,至于厂房、设备、土地等,可以作抵押物,但流动性都比较差。一旦负债合同到期需要兑付,往往是远水救不了近火,难解燃眉之急。所以,负债与资产的匹配、流动性比例限制、借新还旧安排、期限衔接以及资产证券化等,都极其重要。
第二,强化信贷管理。银行把贷款放出去,就像老百姓嫁女儿,一方面要做好调查,通过辨析取舍,实现“女婿”择优录取;另一方面,不能将女儿一嫁了之,要尽娘家人义务,给予关心、照料,即加强贷中、贷后管理。也就是说,在银行信贷管理过程中,权力(贷款评审)在中间,责任(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在两端。
处理好总体与个体、全局与局部、过去与未来的矛盾。在研究具体项目贷款时,要考虑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但是又不能走极端,同一地区、同一行业有好中坏之分。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一人生病全家吃药,即使是高风险地区、高风险行业,也有佼佼者,有可信赖的企业家,有值得贷款的项目。同时,历史、现在、未来,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银行能看到的会计资料和报表,只表明贷款对象过去的情况,而过去的情况并不代表未来,尽管从中可以发现一些迹象和征兆,但银行贷款能不能安全地收回来,取决于贷款对象未来的前途和命运,因此,银行必须做更细、更实的调查分析工作,不要陷入经验主义的泥坑,充分考虑其不确定性。
重视现场调查。百闻不如一见。对银行信贷员来说,必须要到贷款所在的地方去,到项目所在地去,到贷款主体那儿去。与贷款相处的距离越近,贷款的风险就越低。相反,与贷款相处的距离越远,贷款的风险就越大。非现场监测很重要,但现场察看更重要。问问老板周边的人,听听他的老师、同学、朋友、亲戚的看法和意见,了解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反映,再看看报表,贷前调查工作就更扎实了。从一定程度上说,抵押不如人品,数学模型不如口碑,指标不如声誉。
完善信贷评审。一是确定审批权限的依据。银行最大的权力在信贷发放,最大责任在信贷回收,权责一体,如影随形。所以,不良资产特别是损失资产规模及比例,是确定授权大小的核心指标。单纯以行政级别确定信贷审批权限是片面的。二是评委的选择。评委的组成对评审工作影响巨大。评委首先要专业,才能判断行业走势和项目可行性;其次要客观公正,没有私心,要特别注意利益回避问题。三是评审工作要全面、客观。实现多维度画像,做到非现场评审与现场评审、项目评审与客户评审、客户历史与计划方案、客户申报材料与外界评价相结合。四是必须有经验积累和档案积累。经验积累靠个人用心,档案积累靠系统建设。比如,建立完善客户档案系统、内外部征信系统和主要负责人信息系统等,可以使得评审工作更加高效和准确。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马克思说,生息资本流回的时间取决于再生产的过程。换句话说,银行贷款的久期,取决于企业的再生产过程,取决于生产、流通周期。行业不同,周期不同;同一行业的企业,由于产品和具体项目不同,周期也不同。所以,从理论上说,银行的贷款期限应该千差万别,而不限于月、半年、一年和一年以上等。从实践中看,存在以下两种现象:一是贷款期限短于一个完整的生产、流通周期,人为造成一些贷款出现逾期;二是贷款期限长于生产、流通周期,增加贷款企业的利息负担。由于计算机早已在银行广泛而深入运用,银行的贷款期限可以精准到日甚至小时,利息的计算也可以精准到日甚至小时。从监管的角度说,对逾期和所谓的展期,都应该更包容一点。因为生产、流通周期与贷款期限,谁也没有办法预测那么准确。何况在实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还有许多始料不及的偶然性因素、不可抗力在起作用。总之,贷款期限的划分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设置,应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以便更好地与生产和流通实际周期相吻合,而不是将完全不同的、成千上万的生产周期,强制适应简单的、粗略划分的贷款期限,不能削足适履。
第三,严控投资风险。投资是银行资产组合中一项重要内容。投资在资产组合中比重越高,其盈亏对银行损益的影响越大。组合是银行投资的关键,平衡是银行投资的艺术,既要追求收益,也要控制风险。
按投资分类精细化管理。按流动性强弱划分,银行投资可以分为货币市场投资(如票据买卖),证券市场投资(如债券、股票、基金),股权投资(如非上市公司股权),物权投资(如实物抵押)。按主观意图划分,银行投资可以分为主动投资和被动投资。监管部门能控制的是主动投资,而不是被动投资。如规定银行不能进行房地产投资,但当借款人不能偿付贷款时,其抵押的房地产将过户银行,成为被动投资。按价格的确定性划分,银行的投资可分为现货投资和期货投资。对银行投资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目的是实现精细化管理。不同的投资组合,体现了银行不同的投资偏好和风格。首先,银行要像重视信贷工作一样,重视投资工作。牢固树立精算观念,让每一分钱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带来应有的收益。其次,要成立行级层面的投资委员会和专业操作小组,紧盯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对操作人员要加强考核,确定底线,赏罚分明,使其既有压力,也有动力。再次,不管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股权投资,都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履行股东的职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于物权投资,必须像个真正的“业主”,不能贱卖或者贱租,也要进行考核。
认真研究投资与贷款在资产组合中的比重。近年来,各家银行普遍在交易银行、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等轻资本业务上加大投入,推动非息收入占比以及资本运营效率持续提升。然而,贷款是银行的主责主业,贷款占比过低,实际上,意味着银行偏离主责主业。投资银行是典型的证券业务,财富管理实质上是信托业务,交易银行是经纪业务,这些都不是银行业的主责主业,而且风险很大。做银行,最忌赶时髦,哪儿有快钱赚去哪儿。不过,信贷与投资的边界有时难以精确定位,只能做大致划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如债转股,信贷可以变成被动投资。实质上,“不精确”是金融学等社会科学的一个特点,这是正常的,不要刻意抹去,事实上也无法抹去。
强化子公司管理。银行作为母体,要承担子公司、控股公司的经营、支付风险,完全可能因为“一条腿”的感染没有及时救治,而丧失生命。无论全资、控股还是参股,银行都要依据《公司法》切实履行股东职责,防止失控。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真抓真管。廉者敢,能者善,诚者真。为防止失控,要重点抓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不能让子公司无限繁衍,要“计划生育”。必须明确子公司经营范围,不能任其扩张,特别是孙公司越多,越可能失控,后患无穷。二是报酬与风险挂钩。任何一笔业务,要善始善终。本金无损,利息等收益实现,资产安全,有关激励奖励条款才能兑现,不允许拿高薪、挖深坑,出现“人富了,公司惨了”的情况。三是反腐败。廉洁是最好的风险控制器。事实证明,绝大多数风险案例,是内外勾结、狼狈为奸的结果。子公司管理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