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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处理月末如何转结(已认证发票进项税转出分录)

时间:2021-04-16 16:40:13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处理月末如何转结(已认证发票进项税转出分录)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

原标题: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处理月末如何转结(已认证发票进项税转出分录)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已计 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 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所说的“非正常损失”,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 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 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 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 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事后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2017年6月份,甲公司发生进项税额转出事项如下:

①10日,库存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损失,材料实际成本为20 000元, 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甲公司将毁损库存材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入账。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3 400

贷:原材料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 400

②18日,领用一批外购原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该批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 000元,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0 2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70 200

贷:原材料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 200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

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 消费等,即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已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该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将待认证的目前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经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同时,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题】,2017年6月28日,甲公司外购空调扇300台作为福利发放给直接从事生产的职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空调扇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①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空调扇 150 000

贷:银行存款175 5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25 500

②经税务机关认证不可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 500

贷:应交税费一待认证进项税额25 5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空调扇25 5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 500

③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75 500

贷:库存商品——空调扇175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