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潘seo博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庆网络推广 > 百度知道 >

百度知道

税务会计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直接法公式)

时间:2021-04-16 17:00:05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税务会计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直接法公式)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不同的“利润”概念,也就是说,会计确认上的利润总额与税法确认上的

原标题:税务会计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直接法公式)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不同的“利润”概念,也就是说,会计确认上的利润总额与税法确认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到底有些什么样的差异,在税收缴纳中,我们应该如何把控呢?

一、什么是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二、什么是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三、什么是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四、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五、什么是会计上的收入总额?

会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一)会计收入的范围只涉及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作为“利得”加以确认,如: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

六、什么是税法上的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七、会计与税法在收入确认上有何差异?

差异之一:范围确认上的差异

会计确认:要求区分营业收入与营业外收入。

税法确认:首先,被分为流转税计税收入和所得税计税收入,其次,收入还要划分为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差异之二:原则确认上的差异

会计准则:确认会计收入的五个条件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如:融资租赁、售后回购、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选择等。

税法标准:税收法律法规在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为了保持其确定性特征,往往不是“实质重于形式”,而是“形式重于实质”。如: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差异之三:业务确认上的差异

会计确认:企业将产品用于市场推广或推销、交际应酬、股息分配、对外捐赠等方面时,应根据具体用途,按产品的账面价值借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管理费用——交际应酬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税法确认:税法中规定,将产品用于市场推广或推销、交际应酬、股息分配、对外捐赠等方面时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一方面,应将不含流转税的产品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另一方面,上述会计核算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可能不得在税前扣除(如非公益性捐赠),或只能连同企业本年度其他同类支出一并限额扣除(如交际应酬费)。

八、会计与税法在成本确认上有何差异?

差异之一:相关性确认上的差异

会计确认: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税法确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差异之二:扣除额确认上的差异

会计确认:通过会计科目对企业的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进行了划分和范围的确定。

税法确认:在企业所得税中,与会计准则成本费用对应的概念是扣除额。

九、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差异

(一)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会计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二)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税法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

1、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三)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联系:

1、会计利润总额是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2、使用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