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解析央行正回购与逆回购的区别)
原标题: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解析央行正回购与逆回购的区别)
12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一下简称《风控指引》)。
该《风控指引》对交易所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做了进一步完善,从监管指标的限制来看,全市场去杠杆压力不大,但其中“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最高回购杠杆比例不得超过80%”、“将入库集中度占比调整至10%以内”等规则或对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风控指引》第七条规定显示,可以参与融资回购交易的合格投资者主要为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社会公益基金、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个人投资者应当自即日起12个月内了结全部融资回购交易,期间不得增加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余额。
法询金融研究员认为,个人参与者本来的融出资金总量占比不高,但因为个人资金提供方属于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受银行间机构资金紧张影响小,可以起到一点润滑作用,此次禁止个人资金参与回购对市场有一定冲击。
此外,《风控指引》还规定,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的,融资回购交易未到期金额与其证券账户中的债券托管量的比例不得高于80%。利率类债券按面值计算托管量,信用类债券按面值乘以0.85调整系数计算托管量,债券型基金产品按份额面值乘以0.85调整系数计算托管量。
《风控指引》还扩大了低评级债券的范围,对aa+级喝aa级的信用债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要求回购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交易,其持有的债券主体评级为aa+级、aa级的信用债入库集中度占比不得超过10%。
某北京一家大型的券商业务人员认为认为,《指引》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过高的杠杆风险以及低评级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但某些新规的影响力比较大,仍然可能对市场产生一定的抛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