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哪里(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原标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哪里(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很多我们日常中接触到的纠纷,或者违规行为,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最常见的处罚方式就是依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维护国家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法规。
相信不少人了解或是接触过依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的情形,但是你可能不了解,其中也有可以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的情况。
首先,需要大家了解的是《治安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处罚方式一般是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方式。
哪些情形可以减免处罚?
接下来,就向大家介绍,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可减轻或减免处罚的部分人群
除了以上五条,还有其他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吗?
首先,先来介绍,针对部分人群,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这一条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但值得注意的是,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是不处罚,依照事件造成的后果以及恶劣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虽不予处罚,但会通知其监护人,并责令其监护人负起相应的责任,对其行为、认识以及态度予以矫正。
除此之外,还有两类人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
《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有哪些特殊情形可以减轻或减免处罚?
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形是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但是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可以不予处罚。
以上就是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了。
写在最后,律师的话
通过工作实践和参与经办的一些案件,我意识到,很多纠纷和矛盾的产生多是由于沟通的不到位,使得矛盾激化,造成暴力冲突,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更有甚者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而结局往往是两败俱伤。
其是从《治安管理条例中》可以看出,有些问题程度较轻,并未造成大的影响或是社会影响,依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使人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在日后改正即可,但是,一旦行为过激则很有可能涉及犯罪。
在此,提醒各位,理智看待问题和矛盾,遇到难以解决的纠纷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调解协商,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