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项目标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原标题:专项扣除项目标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018年10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3500元正式提升为5000元。那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除了起征点外,还有什么地方发生变动呢?本文就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有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热点问题。
2018年10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3500元正式提升为5000元。这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处于完善、讨论中,预计在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那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除了起征点外,还有什么地方发生变动呢?本文就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有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热点问题。
新修改后的专项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征求意见稿,新增6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6个可扣除项目包括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
我们用子女教育项目举例,子女教育项目包括孩子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硕博教育。子女教育的抵扣方式,是按照每个孩子一年12000元,折到每月就是1000元的标准来进行扣除。具体的扣除方式可以由父母一人一半,或者从爸爸或妈妈某一人中全额进行扣除。
再来聊聊国家比较关注的继续教育扣除项目,每人每年有两种继续教育可以专项附加扣除,一种是4800元,另一种是3600元。其中4800元是专门学历继续教育的,比如在职考研、考博等。3600元是职业技能继续教育,比如教师证、电工证等专业技能证书。从侧面可以看出国家鼓励大家学习的趋势,如果每年都参加一种考试,得到一种证书,那么每年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了。
还有就是每年80000元的大病医疗支出,支出超过1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不用交税,每年封顶最高8万元,这项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本人或者配偶扣除,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支出,可以在父母任意一方扣除。
上面我们为大家讲了有关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些变动,不只是3500-5000元的起征点提高,更新增了6个专项扣除项目,国家为了不同的人群制定了不同的扣除方法,因为每个人的生活负担不同,因此享受的政策也不同,大家学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