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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

时间:2021-04-28 15:30:06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2021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 导读: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在会计中算是一个小难点,在年度终了,企业的会计人员就会核算整年度的经济业

原标题:2021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

导读: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在会计中算是一个小难点,在年度终了,企业的会计人员就会核算整年度的经济业务,计算出其税前利润,在其基础上调增调减计算出净利润。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按照预计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工程项目的属性不同,预缴的毛利率不同。

分两块计算:

1。已经销售的:(销售的收入-成本费用)*25%

2。预售的:(预售收入*预计毛利率-费用、税金)*25%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