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什么可以退税(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
原标题:个人为什么可以退税(202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
月初我发布了一篇自主办理退税的文章,评论区有网友问:为什么会有退税,是因为多缴税了吗?
那么为什么会多缴税呢?具体是哪些原因导致的多缴税哪,今天给大家详细讲一讲。
年收入不足6万无需纳税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免征额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每月500元按年计算就是一年6万元,因此年收入小于6万元的朋友是免缴税的。
而很多人由于各种原因提前缴纳了,多缴了税款,对此,政策认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
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实施后迎来了首次个税年度汇算
符合这6种情况可以退税
多缴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第一,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第二,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这是国家给的福利政策,你有继续教育的需求,养老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和负担,房贷的压力等,都可以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按比例或一定金额抵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第三,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
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无需缴税,因此可申请退税720元。
第四,没有任职受雇单位。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例如,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3480元。因此,可申请15720元退税。
第五,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第六,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依据税法和国务院常务会精神,《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可以依法退税。
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该及时补缴
当然,一年下俩少交税的也应该依法补税,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的结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提醒纳税人注意,比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但如上所述,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国家还是很为纳税人着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