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变更(教你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流程)
原标题: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变更(教你分公司变更负责人流程)
众所周知不论是法人还是个体工商户在我国境内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话必须要拥有营业执照,但是分公司的身份比较特殊是否也需要营业执照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
具体内容为: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还有刻章备案、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报道。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可以开分支机构基本户。
二、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分公司也是有营业执照的,因为分公司也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因此也需要拥有营业执照才能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