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什么(做工程预算的步骤)
原标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什么(做工程预算的步骤)
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的核算
所谓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政府作为财政收支主体,在其财政年度中因收入支出时间错配而正常持有,收入超预算增长、收入延迟划拨而消极持有,支出计划不完善不可执行而被迫持有的财政资金。简单讲,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也就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年末还没花完的钱,或是没花出去的钱。
关于存量资金的相关介绍可以点击此链接:财政存量资金相关问题
财政部已对财政部门收回存量资金的核算进行了规范,但对于预算单位的存量资金上缴和调剂的会计核算并未规范,尤其是财政部门又将存量资金拨回,预算单位收到存量资金时应如何处理,在实践中大家看法不一。尤其是政府会计改革之后,又涉及平行记账的问题,会计处理变得略微复杂起来,在此举几个案例,供大家参考。
完全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案例一:预算单位上缴存量资金的会计处理
某行政单位年末有结转两个年度的预算资金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0万元,项目支出—a项目40万元,2019年12月25日上缴国库,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累计盈余 8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80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0
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项目支出—a项目 4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80
年末转账: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0
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项目支出—项目a 40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0
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项目支出—a项目 40
案例二:预算单位之间存量资金调剂的会计处理
某行政单位经财政批准,通过零余额向下级单位拨付上年结转基本支出经费40万元,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预算单位拨出方:
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累计盈余 4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0
贷:资金结存-银行存款 40
预算单位拨入方: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
贷:累计盈余 4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调入—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0
案例三:财政部门收回存量资金又拨回预算单位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
财政收回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科目。
1、安排使用时,按原预算科目支出的,借记“暂存款”科目;
根据财政部门的科目,收到原预算科目支出的,预算单位收到款项时,不能作为收入处理,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
贷:累计盈余 4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0
贷: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 40
有些财政的国库部门认为:单位在收到款项时是否应该增加“其他收入”处理,在此值得研究和进一步规范。
此处处理,只代表个人的建议,笔者认为该笔业务一般是当年上缴,当年又拨回,应按原渠道科目和明细处理,如下年拨回,也应如此处理,完全个人理解。
2、调整支出科目的,应按原结转预算科目做冲销处理,借记“暂存款”,贷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按照上述财政部门的处理原则,预算单位收到时应做财政拨款收入处理,因为已经注销了原支出科目,重新确认支出,预算单位那就是正常的财政拨款业务了,跟存量资金无关,具体科目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