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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时间:2021-05-22 13:40:13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票据由广义和狭义之分,而狭义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劵。主要的票据有

原标题: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与共同点(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票据由广义和狭义之分,而狭义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劵。主要的票据有:汇票、本票、支票和旅行支票。除了名字上的不同大家都能一眼看出来之外,本票汇票支票有什么区别呢?

简述本票汇票支票三者之间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同属狭义的票据范畴,其构成要素大致相同,都具有出票、背书、承兑、付款这些流通证券的基本条件,都是可以转让的流通工具。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支票的有效期: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银行汇票因为具有适用广泛、信用度高、使用灵活等多种特点,目前在异地结算中被广泛使用,是企业之间经常会用到的票据,也能用于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办理起来手续也比较简单。那么,银行汇票如何兑现的呢?

一、什么是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多用于办理异地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尤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二、银行汇票的相关规定

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

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解付,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将款项转交附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3、银行汇票无起点金额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支付结算办法》。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取消了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元的限制。

4、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这里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始,不论月大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比如签发日为3月5日,则付款期到4月5日止。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顺延。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将不予办理。

三、银行汇票如何兑现

1、企业申请保贴额度或与我行签订保贴额度补充协议;

2、企业与银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合同》,约定保贴的具体条件;

3、企业向银行购买空白商业承兑汇票并自行签发;

4、企业向银行提出支票兑现保贴申请,我行据此开出《深圳发展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函》;

5、企业将此函及对应的商业承兑汇票交付收款人;

6、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照有关手续给与办理;

7、汇票到期,银行直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