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看跌期权怎么理解(期权的四个盈亏分析)
原标题:卖出看跌期权怎么理解(期权的四个盈亏分析)
近期,我介绍了一篇看涨期权相关知识,小伙伴感觉好像是那么回事,纷纷表示微微略懂,强烈要求通俗易懂地讲解一下看跌期权。
看涨期权也好,看跌期权也罢。看上去很深奥,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经济活动,怎么买怎么卖,都会权衡利弊,计算得失,大伙都很会精打细算。
正所谓,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回到看跌期权这事来,看跌期权有买入看跌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之分,这里我们主要讲的买入看跌期权。举一个小例子进行讲解。
老王跟小刘是邻居,经常一块吃白饭喝酒。在一次聚餐中,谈到猪肉价格的话题,眼看猪肉价格上涨,老王表示也想养一些猪,到时好赚点钱。小刘并不是这样认为,他觉得以后猪肉会趋于平稳,甚至可能还会更便宜。一个认为猪肉价格会更贵,一个认为会更便宜,两人一度争持不下。
小刘也很实在,觉得争论也没有意义,不玩虚的,要玩就玩真的。心想,现在猪肉价格是35元/斤,两个月后应该不会那么贵,对老王说:"两个月后,我给你100斤猪肉,你给我3500块钱,可以吗?"老王气不过,当即同意。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双方拟了份约定,大概内容是:小刘现在给老王5块钱, 就可以在两月后(12月12日),将100斤猪肉以3500块钱卖给老王,不管实际价格如何,老王必须如约履行。
类似这样的约定,就是一种期权。本例中,小刘为期权"购买人",老王则为"出售人";100斤猪肉为期权的"标的资产";约定的12月12日为期权的"到期日",3500块钱则称为"执行价格"。
这样对双方有什么好处呢?咱们站在小刘这个角度来看,小刘拥有可以在12月12日,将100斤猪肉以卖给老王的权利,只享有权利,没有其他必须履行的义务。
小刘的如意算盘是这样打的:在这约定中,到时市场上猪肉如果便宜一丢丢,就能赚点小钱,比如100斤猪肉的价格只需要3450块钱,他可以按这个价格买入,再转手卖给老王,一来二往,即可赚得50块钱差价,算上之前支付的5块钱,最终净赚45块钱。
如果,到期时猪肉更贵的话,100斤猪肉要4000块钱,我想,没有人会以4000块钱买入,3500块钱卖出的。这时,这份约定就直接终结,小刘支付的5块钱也不能要回来。也就是说,在这约定中,最坏的结果只是损失5块钱。
极端一点,如果到期的猪肉都不要钱,价格直接为零,小刘零成本购入,3500块钱卖给老王,白赚3500块钱,扣除之前支付的5块钱,净赚3495块钱。账就是可以这么算,不服不行。
可想而知,只要花费5块钱,有可能赚到3495块钱,这份约定还是有价值的。基于此,小刘也是认为猪肉将会更便宜,才会作出此决定,计算上来看,不是没有道理的。
看跌期权,大概意思就是可以这样,弄明白其中的道理,其实也就是小学三、四年级的算术计算。我想,这不难理解吧。
弱弱的问一句,以目前猪肉价格变动趋势,小刘能在这个约定中赚取收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