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多少(3个点专票和13个点专票区别)
原标题: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多少(3个点专票和13个点专票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要求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案例分析
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
b.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
c.支付的运输费用可以根据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乘以17%的税率抵扣
d.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答案】c
【解析】支付的运输费用可以根据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或者按发票注明运费金额乘以11%的税率抵扣。
好了,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内容,以后遇到相关的问题也不会慌了,小编下面还有些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汇总给到大家,希望更加能加深大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理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延伸
1、认证抵扣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保存多久?
答: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设税资料应保存10年。
2、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前丢失怎么办?
答:如果“抵扣联”在丢失前未认证,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下面小k将为大家介绍9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要求,一起来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