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
原标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
随着技术不断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具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一起解读解读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
根据规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所得税由25%降至15%,同时财务做账时应该注意以下细节呢:
1、不可叠加享受
(1)企业在“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的政策扶持期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该企业只能在减半征税与高新15%所得税优惠政策之间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不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2)企业在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情况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该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只能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及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之间选择一项享受。
(3)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还拥有农、林、牧、渔业项目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或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或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或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享受,不可叠加享受。
(4)企业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政策的,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的优惠的政策。
2、优惠可摘除性
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但是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到税务存在问题,进一步确认税务不合规的,会由税务机关委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对该企业进行核查,若确认该公司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有关规定的情况,可直接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再由税务机关追缴企业之前所享受优惠的税收额度。
3、无国界性
高新技术企业若在境外产生收入,则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二、技术转让所产生的所得税可减免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产生的不足500万元的部分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可免征。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减半征收。
三、亏损结转年限可延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的5个年度内发生的,还没有弥补的亏损,可以结转认定以后的5-10个年度进行弥补。
四、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企业开的研发费用,在还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外,高新技术企业可同时享受税收洼地园区财政扶持政策,增值税和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40%-80%财政奖励。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扶持。(地方留存为50%)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扶持。(地方留存为40%)
个人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80%扶持。(地方留存为40%)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与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