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物和北京科兴可以混打吗(这篇文章说清楚了)
不同厂家的同类型疫苗可以,但不同技术路线的不可混打
河北唐山读者赵女士:前不久我去打第二针新冠灭活疫苗,结果发现,第一针时的长春生物,变成了北京生物的。为什么两针疫苗不是同一家生产的?这样混着打,会影响接种效果吗?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徐昌盛:长春生物和北京生物均隶属于国药集团,疫苗的原液都由北京生物生产。为解决疫苗分装产能压力,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和长春生物等企业负责了部分北京生物疫苗的瓶装和外包装。接种凭证显示“生产企业”一栏为“长春生物”,但疫苗注射液均为北京生物生产,因此以上疫苗实际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可放心接种。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技术路线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也就是说,如果接种者首针打的是灭活疫苗,后续第二针还应为灭活疫苗,不能换其他种类的(腺病毒疫苗、重组蛋白疫苗)接种。
目前在我国可接种的新冠疫苗里,只有灭活疫苗存在不同生产企业的问题。具体来讲,可分为国药中生和北京科兴两种。如前所讲,北京生物、长春生物、成都生物等均属于国药中生,可视为同一企业生产。北京科兴所生产的新冠疫苗也属于同一类型的灭活疫苗,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疫苗供应不上,或者接种者去了外地出差,找不到相同厂家的疫苗打第二针,这时也可以用相同类型、不同厂家的疫苗完成第二针接种。换言之,第1针打北京生物,第2针打北京科兴,也是没问题的。
不过,国际上有一些国家正在陆续对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是否可以“混打”进行研究试验,看混合接种能否诱导更强和更持久的免疫反应。目前我国也正在对此开展研究,但这种做法还未被药监部门审核确定为新的免疫策略,尚处在数据积累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