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杀商鞅变法怎么变(三国杀商鞅变法的典故)
说到春秋战国的历史,绕不开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商鞅,商鞅本是卫国国君的远房宗族,称为公孙鞅,又称为卫鞅。
在商鞅未到秦国前,曾在魏国国相公叔痤家当过家臣,他深受法家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喜爱“刑名之学”,
不过公叔痤这个人有些自私,他担心吴起会威胁自己的相位,总是变着法地排挤吴起,
这也使得他虽然早就发现了公孙鞅的才华,可直到自己病重时才向魏惠王推荐公孙鞅,这样他既能给自己博得荐贤之名,也避免了公孙鞅影响自己的利益,
要知道在战国初期,魏国的政治地位要远高于其他的诸侯国,但因为公叔痤这一小心思,
导致魏国流失了不少人才,尤其给了四处搜求人才的秦国一个大好的机会。
公叔痤临死前要求魏惠王任用公孙鞅为相,不然就把他杀死,不要让他离开魏国,不过魏惠王没有听。
公孙鞅在公叔痤死后,听说秦孝公求贤,于是他在埋葬完公叔痤之后,就投奔到了秦国。
当时的秦国是什么情况呢?
秦国在春秋时期,尝试过东进,为了将来能与中原各诸侯国友好相处,
秦穆公还与当时力量强大的晋国联姻,求娶了晋献公的女儿,并一度积极参与中原事务,
“秦晋之好”这个成语便来源于此,
不过,秦国在与晋国联军围攻郑国时,秦穆公因听信了郑国大臣烛之武的话,单方面退了兵,
导致秦国与晋国的关系出现了裂痕,
不久,秦穆公又贸然东进攻打郑国,路过洛邑王城时,周王在北门观看,
当时还是个幼童的王孙满,就料定秦军士兵们都脱去头盔、行军散漫,此战必败,
果不其然,秦军行至崤山,被晋襄公率军成功设伏,三将被俘,全军覆没。
自此,晋国就卡住了关中通向中原的咽喉要道崤函地区,所以秦国一直未能东进,只好向西发展,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秦国过得很低调,远不如楚国那样跃跃欲试。
秦国“崤山之战”的失败,让秦穆公深刻地吸取了教训,其实早在秦穆公东进前,他就开始四处搜罗人才了,而且与其他诸侯国不同,秦国一直在重用客卿(春秋时期各国官吏的来源,特别是国家的高级职官,主要来自世袭的本国官员),
这为后来秦国的强大打下了相当大的基础,比如生活在西戎的晋国人由余、虞国大夫百里奚、宋国人蹇叔、晋国人来丕豹、公孙支,
秦国能够顺利西进、开辟国土千余里,离不开这些客卿的功劳,
不过,也因为秦国地处西陲,在文化上还是有些落后于中原的,秦穆公死时用了177人为他殉葬,其中还包括三名“良臣”,如此毁灭人才,
如此毁灭人才,这也使得秦国有一段时间无大作为。
其实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也进行过一些改革,也是有重大意义的,
比如,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的“初租禾”制,承认土地的私人占有合法化,用实物地租代替力役地租;
又如,秦献公元年(公元前384年)的“止从死”的法令,废除了人殉制度;
再如,秦献公十年,实行“什伍制”的措施,打散了国人与野人的区别(国是指国都,野是指农村,野人的社会地位不似今日都是国家的公民,野人地位比国人低),
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有什长,伍有伍长,统统编入户籍,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国家的“民”,即所有的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地位平等的。
秦献公时期还继续推行“县制”,县官是由朝廷派专人治理,而不像晋国是卿大夫家臣管理。
这些改革其实为后来“商鞅变法”打下了稳定的基础。
商鞅变法究竟“变”了什么?
商鞅到了秦国之后,先是投奔到了秦孝公(秦献公之子)的亲信景监门下,
并通过景监的门路,见到了秦孝公。
刚开始商鞅在秦孝公那里也碰了壁,他本想用“帝业”和“王业”说动秦孝公,可秦孝公根本就不感兴趣,
于是在商鞅第三次见到秦孝公后,用“霸业”才说动了秦孝公,此后两人“相见恨晚”一连交谈了很多天,
在这之后,秦孝公决定任用商鞅实行变法。
商鞅在秦国的第一次变法
商鞅第一次变法是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
1.颁布法津,制定连坐法。
商鞅把李悝的《法经》带到了秦国,并把“法”改为“律”,还增加了连坐法。
什么是“连坐法”?
我们前面说到“什伍制”是十家为什、五家为伍,如今商鞅在这一制度里加进了相互监督的连坐制,
举例来说,若是一“伍”中,若有一家有罪,那么其他四家就要揭发,倘若不然,整个“伍”都要连坐同罪。
为了加强这一律法,商鞅规定:
不揭发的人就要被“腰斩”,
揭发的人会得到同斩敌首级战功一样的赏赐,
窝藏罪人则与降敌罪论处(降敌罪本人斩首,全家罚为刑徒作苦役)。
这就是严酷的“连坐罪”。
2.奖励军功,颁行按军功受赏的二十等爵制。
为鼓励秦军作战勇猛,商鞅规定斩得敌人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给爵位一级,爵位从一级到二十级,而官爵的提升与斩首级数相称,不同爵位享受的待遇和特权自然也是各有不同,
爵位高的人若是犯了法,还可以用爵位相抵,
比如一级爵位的人犯了刑法,那就贬为二级,若是二级或以下的人犯了刑法,则就取消爵位,
重要的是,即使是贵族出身,若是没立过战功那就不能获得爵位,也不能享受特权,
可想而知这对世袭爵位的旧贵族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打击。
3.重农抑末,发展农业生产
重农的意思,比较好理解,商鞅根据秦国地广人稀、荒地多的特点,把重点放在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来发展农业生产方面。
此外,商鞅还极力反对“虱官”,在《商君书》中有这么一句:国无礼乐虱官必强……虱官生必削。
所谓“虱官”,即针对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正常职业分工)中的生产、贩卖华而不实、娱乐用途的物品的职业,一般存在于商业和手工业中。
亮点是,商鞅为了发展农业,除制定相关的奖励措施外,还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出加倍的赋税和劳役,
这就使得成年男子就不能再赖在游手好闲了,成为户主后只能努力劳作。
商鞅为了扩大秦国人口,还不断向地少人多的三晋招人来秦国垦荒,秦国给他们房和地,他们不用承担徭役、不用参战,10年内不交纳赋税。
这样的话,秦国首先就解决了粮食问题,之后又解决了兵源问题,
士兵们不用在耕种和打仗之间来回奔波,精力就会更加集中,这一条法令可真了不起!
这是商鞅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不过由于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商鞅还是多少有些没有施展开手脚。
不过秦国在这次变法后,国力大增,
秦孝公在对外作战时也不断取得胜利,吃到了甜头就更加坚定变法的决心,他再次提拔了商鞅的官职,强力支持他继续变法。
商鞅在秦国的第二次变法
秦孝公十二年,商鞅把秦国的国都从栎阳迁到咸阳,进行第二次变法,其内容主要有:
1.“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旧的井田制
“阡陌”,是指1000 亩和100亩田头上的田界。
“封疆”,是指田界上的封土堆。
在旧有的井田制中,宽1步、长100步为一亩,百亩就是长宽各100步,
商鞅将旧有的“田界”破除,设立新的田界,改成240步为一亩,这些田也不再收回。
2.推行县制
商鞅继续推行县制,设立县尉——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和治安,县一级的令、丞、尉直接由朝廷任免。
这样地方上的行政权、兵权就集中于朝廷,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就建立了起来。
3.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
这一措施是在秦孝公十八年进行的,统一度量衡器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征收赋税和给官吏发俸禄,这也有利于商业的发展——这一年,商鞅向颁发了一升的标准量器,即“商鞅铜方升”(现藏于上海博物馆)。
4.按户征收丁口军赋
秦孝公十四年,“初为赋”。
赋,是指军赋,是按户头上人口征收的,这一措施的目的是,限制游食之民。虽不种地的游民,也要缴纳,此外也是为了限制权贵之家豢养食客,防止他们造成国家的对抗力量。
5.革除落后的风俗,“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前面说到秦国地处西陲,文化上较中原落后,保留了很多原始部落的习俗,当时中原人看不上秦国也有这些原因,
为此,商鞅将这些习俗统统革掉了,比如全家人不分男女老幼同居一室。
6.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说之士
据《韩非子》所说,商鞅还教秦孝公焚书,而不是自秦始皇开始。
商鞅是法家,与儒家的老套思想不相容,故将儒家的典籍加以禁止,商鞅的目的是要把人们的思想用封建的法制统一起来,以达到“国俗可化而民从制”的目的。
以上便是商鞅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雷厉风行地推行推行新法达18年,取得巨大成功,在春秋战国时期,可谓是将“变法”进行得很彻底,
使秦国由一个落后的、被东方各国看不起的国家,变成七雄中最强的国家。
可惜的是,秦孝公死后,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开始攻击商鞅,诬陷他谋反,
商鞅逃跑未成,遭车裂而死,其妻也未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