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因果律_因果律的规则和定律
“真空光速不可超越”,想必这句话很多人都非常熟悉,即便你没有学过相对论,在日常的信息渠道中也应该或多或少听说过,并且光速已然成为了相对论的代名词。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很多人对于打破光速这一限制产生了源源不断的兴趣。
比如下面几种超光速疑问:
①我拿着手电筒跑,那么手电筒发出的光不就超光速了吗?(大于每秒30万公里)
②一根无限长的棒子,使其绕一端旋转,那么另一端的速度不就无穷大了吗?也就是超光速了
③还是一根无限长的棒子,我在一端用力一推,那么另一端就会立即移动一下,这样一来就能借此传递信息,而这不就说明信息的传递速度超过光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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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疑问还有很多,这里就不多做介绍了。
总的来说,这些的疑问都是建立在没有深入了解过相对论的前提下产生的,或者是这些朋友只是了解了一些定理语句,但没有用数学演算过,这样就导致了此类疑惑层出不穷。
实际上关于这些问题的解答大致分类两个:
第一个:利用狭义相对论的几个推论(比如质增效应、速度叠加公式等等)来进行解释和反驳。
比如质增效应,对观察者而言,如果物体速度越来越接近光速,那么其质量就会增至无穷,而进一步的加速则变为不可能(实际上用能量变为虚数的观点则更为严谨,下文会提到)。
第二个:告诉他们,现实世界不存在绝对刚体,无限长的棒子在受力时必定产生形变,而这一过程的传递速度大小实际上就是固体内部的音速传播数值,利用应力波传递信息,除非是刚体,否则不可能超越光速。
但我们今天想说的是关于光速为什么不能超越的一个本质原因——因果律,这种解释并不多见,因为在很多时候,刚才所讲的几种解释就已经很好的反驳了超光速现象。
不过上述的几种解释中忽视了一个似乎不太重要的点,那就是绝大部分关于超光速现象的物体,事前都在经历一个加速过程,也就是这个物体的初速度是小于光速的,之后想通过加速来实现超光速。
这种方式的毛病就出现在加速过程中,之前第一个解答已经告诉我们,因为需要无穷多动力进一步加速,所以不成立。(注:虽然这种解释看上去是很合理的,但是关于物体质量增加这一点(动质量),现在已经没有这种说法了,因此用能量的观点(质能方程,不出现动质量的形式),当物体的速度达到或者超光速时,物体能量就变的没有意义或者是虚数)
正是因为这样的讨论,导致我们一直陷于加速过程,而很少注意到另一种情况——如果初速度就大于光速呢?
就如光子生来就是光速一样,如果宇宙中存在生来速度就大于光速的物质又该怎么说呢?实际上关于这点,在上世纪曾有科学家提出过相应理论——“快子理论”,认为有可能存在天生速度就大于光速的物质,称为快子。而快子存在一个速度下限,不能低于光速(正如普通物质不能超过光速一样)。
然而正如所有的超光速现象一样,即便是不考虑加速,天生速度就大于光速的快子也不能逃过因果律的限制。
接下来就引出了今天文章的主角——因果律
因果律本身是一个很古老的定律,称之为定律可能不太习惯,因为因果律的内容可以说是最最基本的常识也不为过,很简单的一句:先有因后有果。在这个世界上,估计没有人会去怀疑这一句话的正确性。
比方说你在土里种下了一颗苹果树的种子,许久之后长出了一颗苹果树。这个事件的顺序是先播种子后长树,你能想象出先长树后播种的情况出现吗? 再比如,每个人都是先出生后死亡的,你能想象出一个人是先死后生的吗?这就是因果律,而违背因果律的事情,是断然不能接受的,这一点应该没有人质疑。 然而因果律又是怎么和超光速现象联系上的呢?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事件在相对论中的定义,所谓事件就是指一个时空点(由空间一点和某一时刻构成)。比如刚才提到的例子,播散种子是一个事件(事件A),而苹果树长成又是一个事件(事件B),这两个事件是构成因果联系的,并且后一个事件的发生时间必定晚于第一个事件,也就是事件B的时刻减去事件A的时刻,必须大于零。
然而在狭义相对论中,时间不再是一个全员相同的物理量了,不同参考系对于同一事件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比如在我这个参考系内,事件A发生于时刻a,事件B发生于时刻b,然而在另一个人的参考系中,事件A发生于时刻a,而事件B却发生于时刻c。
由于因果律在每个参考系内都必须成立,再结合上上段的内容,将上述文字转换为数学表达则为:b-a>0,c-a>0,也就是说只要上述数学式成立,那么因果律就没有被打破。
而这样的数学式又和超光速有什么联系呢? 下面再简单的介绍一个概念——世界线
世界线是狭义相对论几何化后的概念,区别于一般代数式的理解相对论,几何语言的描述能更加凸显狭义相对论的本质,其中世界线就被定义为某个物体自身事件的集合,如下图所示
其中横轴代表空间,竖轴代表时间(这个图被称为时空图),而某一物体每时每刻在的空间位置都可以用时空点表示,因此一条连续的曲线就是某一物体的世界线,而物体的世界线分为三种:分别称为类时线、类光线、类空线
并且这三种世界线可以简单的表示为:类时线是指速度低于光速的物体的世界线、类光线是指物体速度等于光速的世界线、类空线是指物体速度大于光速的世界线,即超光速现象对应的世界线为类空线。
在知道这样的结论后,那么问题就可以归结于:类空线与数学式b-a>0,c-a>0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由于类空线与数学式b-a>0,c-a>0,都可以推演成一个概念——时空间隔,那么何为时空间隔呢?
简单来说,我们来想一想:在平面欧氏几何中的一个极短的线长是如何表示的呢?很简单,长度的平方等于(x²+y²)(其中x、y代表一端坐标轴方向上的极小长度,微积分表示就是ds、dy),而在时空图中关于长度的定义与此类似(区别只在于时间),被称为时空间隔。
回到问题,我们知道类空线的是时空间隔是大于零的,而数学式b-a>0,c-a>0可以通过洛伦兹变换转换为时空间隔,可以证明其时空间隔是小于等于零的。
既如此,那么可以总结得到:若时空间隔小于等于零,则因果律成立;若时空间隔大于零,则因果律不成立,且判断标准就是超光速。
而另一个大前提就是我们坚信因果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成立,因此超光速现象必须被禁止!(也就是不出现类空的世界线)
所以说,超光速现象不存在的真正原因是因果律不支持超光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