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感_通感的含义
所谓“通感”,是“一种感觉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领会到属于另一种感觉的印象”(钱钟书语)。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就是指感觉器官的互换。即把各种感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沟通起来,用甲感觉去描写乙感觉,这种修辞手法叫“通感”。它往往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凭借感受相通,互相映照,以启发读者联想,体味余韵,用来渲染并深化诗文意境。请看:
1.“微风过处,送来屡屡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此处将嗅觉移植为听觉,“屡屡清香”与“渺茫的歌声”,虽然前者是从嗅觉的角度描述的,后者是从听觉的角度摩声的。但是,二者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如时断时续,若有若无,清淡缥缈,沁人心脾等。因此,作者通过联想与想象借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的隐隐约约,清幽淡雅来表现荷香的若有若无,清幽淡雅,不仅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且创造出一个美好的意境。又如:
2.“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阿玲上奏着的名曲。”(朱自清《荷塘月色》)这是视觉移植为听觉,月的光华和阴影,朦胧婆娑,相互映衬,以小提琴演奏的“名曲”的旋律来形容它们的和谐声响,来表现月光树影组合的协调,给人一种悠扬、优美,很近肉内的感觉,同时烘托出一种温馨、幽雅的氛围,将读者带到一种美好的幻景。
有人认为“通感”就是一种“特殊的比喻”,其实不然。“通感”与“比喻”两种辞格的不同点在于:通感,即感觉的转移;比喻,就是打比方。即用具体的事物比抽象的事物,用大家熟知的事物比大家陌生的事物,用浅显的道理比深奥的道理。其修辞效果:或通俗易懂或生动形象。如朱自清写静态荷花,连用了三个比喻,“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分别描绘出月下荷塘荷花的静态美。“一粒粒的明珠”“碧天里的星星”,写出月光洒向满池荷花荷叶上的露珠,发出晶莹剔透的闪光;“刚出浴的美人”,给人以想象,如果把开放的荷花姑娘的脸庞,那么,翩翩翻动的荷叶就是姑娘们身着的裙裾,给人以荷花妖艳却不染纤尘的美质。又如,“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那声音仿佛是朦胧的月光和玫瑰的晨雾那样温柔;又像是情人的蜜语那样芳醇;低低地,轻轻地,像微风拂过琴弦,像落花飘零在水上”,这一连串的比喻无不是从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描摹出荷塘与月色交融在一起,其幽雅、朦胧、幽静的物态之美栩栩如生地展出来。因此,比喻的特点主要在于本体与喻体之间的相似点;而通感主要在感觉器官的转移上。
不过,通感的修辞手法常常是以“兼格”的修辞样式出现的。即一种修辞格之中包含了另一类修辞格,形成了主格和次格(或“副格”)两种修辞格兼用的现象。例如:
(1)“通感+比喻”格。例如,“微风过去,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铃上奏着的名曲”。句中兼用通感和比喻两种修辞格,主格为“通感”,副格是“比喻”。
(2)“通感+拟人”格。例如,“红杏枝头春意闹”,是兼用通感和拟人两种修辞格,用拟人的手法勾连起两种相通的感觉。
总之,通感艺术审美观照的艺术对象,从现实的感觉与想象中的另一种感觉的相互沟通,再造形象之美,并让读者从中获得艺术的无穷魅力。值得注意的是运用通感要注意两种感觉之间的联系,既使得感觉器官得到“沟通”,又得给读者受到艺术“感悟”,从而创造出新的艺术形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