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释之什么意思_张释之的寓意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曾子:即曾参,字子與。参是骖的通假字,读cān ,古代指独辕车所驾的三匹马。如《诗·小雅·采菽》:“载骖载驷。”
骖又指驾车时套在车前两边的马。如《诗·郑风·大叔于田》:“两骖如舞。”
古代乗车之法:尊者居左,御者居中,又一人处车右,以备侧倾。在两旁的称骖马,在中间驾车辕的称服马。如《荀子·哀公》:“两骖列,两服入厩。”
又如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乃毁车斩骖,以代使者之死。”
曾参和其父亲曾点都是孔门弟子。
出:进也,会意字,从止从穴。古人穴居,出字像人离开坎穴。
出的本义是从里面到外面,可引申为离开。如:《玉篇·出部》:“出,去也。”又可引申指发出。如:《商君书·更法》:“于是遂出垦草令。”《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
出又指拿出,交纳。如:曹操《抑兼并令》:“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又指支出。如:汉桓宽《盐铁论·贫富》:“量入为出,节俭以居之。”
出又引申指出产,生产。如:《荀子·富国》:“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易指管理得好。
又如汉代桓宽的《盐铁论》:“故工不出则农用乏。”
出又指产生,发生。如:《荀子·对学》:“肉腐出虫,鱼枯生蠹。”
出又引申指出现,显露。如:《乐府诗集·陌上桑》:“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宋苏轼《后赤壁赋》:“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出又引申指超出,超过。如:《孟子·公孙丑上》:“出乎其类,拔乎其萃。
出也指姓,为秦出公和卫出公之后,属于以谥号称谓为氏。
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的涂岭镇,有一个小山村,那里聚居着几百户姓“出”的蒙古族人,其家庙大门楹联写“燕南无二族,惠北自一家”。
该村村民全为元朝内廷太尉、明朝海西侯,札剌亦儿·纳哈出的后裔,属于以先祖名字拆字汉化改姓为氏,或避难改姓为氏。
全文理解为:
曾子说:“君子所思虑的,不越出他的职权范围。”
不管是为政还是企业管理,都不能违背“思不出其位”的原则,否则就是越位揽权,会带来严重后果。
每一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职责,越位揽权必然会对各种决策和执行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混乱。
越位通常有三种,上级侵夺下级职权,平级侵夺同僚职权,下级侵夺上级职权。
其中,尤以上级侵夺下级职权的事情最为常见。这样常使下级部门措手不及,打乱了他们的工作思路,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思不出位”常常会被作为消极怠工、玩忽职守的借口,“思不出位”并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思不出位”的前提是要求认真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然后不干预、打扰其它部门的工作,假如其它部门需要帮助、协调,不能不管不问。
法学家——张释之
张释之,字季,汉族,今河南南阳方城人,西汉法学家,法官。
张释之生于富裕家庭,由于家中资财颇多,就捐官做了骑郎,侍奉汉文帝。为官十年,默默无名,未得升迁,打算辞官回家。
中郎将袁盎知道他德才兼备,惋惜他的离去,就请求汉文帝调补他做掌朝廷礼仪与传达使命的谒者。
张释之朝见文帝后,就秦亡汉兴之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汉文帝听后很满意,就任命他做了谒者仆射(pú yè)。
有一次,张释之跟随汉文帝登临上林苑观虎,文帝就虎圈所养动物提了十几个问题,上林尉环顾左右,不能回答。
看管虎圈的啬夫从旁代上林尉回答这些问题,答得极周全,想借此彰显自己熟知业务、有问必答。汉文帝认为做官就应该这样,上林尉不合格,下诏命令张释之任命啬夫顶替上林尉。
张释之不赞同汉文帝的做法,就问汉文帝如何看待绛侯周勃和东阳侯张相如,汉文帝回答说是年高德劭的长者。
张释之就说:“周勃和张相如能被称为长者,但二人都不善于言谈,现在这样做,难道让人们效法伶牙俐齿的啬夫吗?”
随后,张释之援引历史,以秦朝重用徒具文笔、毫无恻隐之心的文书官吏,终致亡国为例,建议文帝不要因为啬夫伶牙俐齿就越级提拔,以免上行下效,树立不正之风。汉文帝采纳了张释之的建议,没有提拔啬夫。
出了上林苑,文帝驾车回宫,让张释之陪乘。路上,汉文帝问张释之秦朝执政的失败之处,张释之据实而言。汉文帝非常满意,就任命张释之做了公车令。
张释之任公车令,掌管宫门事宜。太子刘启与梁王刘揖同乘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没有下车,违反了宫卫令。
张释之就追上太子和梁王,阻止他们进宫,并以“过司马门不下车为不敬”的罪名,向汉文帝弹劾太子和梁王。
汉文帝只得摘下帽子陪罪,薄太后知道了这件事,也亲自下达特赦令,太子、梁王才得以进入宫中。文帝觉察到张释之的与众不同,就任命他做了中大夫。
过了不久,张释之升任中郎将,跟随文帝和慎夫人到了霸陵(文帝自己的陵墓),汉文帝登临霸陵,向北眺望,指着通往新丰的道路对慎夫人说:“这就是通往邯郸的道路啊。”
接着,汉文帝让慎夫人弹瑟,自己合着瑟的曲调而唱,心里很凄惨悲伤,回过头来对群臣说:“用北山的石头做椁,缝隙用切碎的苎麻丝絮堵住,再用漆粘涂在上面,难道还能打开吗?”群臣认为这个办法很好,都随声附和。
张释之向前进言说:“如果里面有能引起人们贪欲的东西,即使封铸南山做棺椁,也会有缝隙;如果里面没有引发人们贪欲的东西,即使没有石椁,又哪里用得着忧虑呢!”文帝称赞张释之的说法,后来任命他做了廷尉。
一次,汉文帝外出行至中渭桥,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惊了文帝御驾的马,文帝险些被摔下,十分恼火,就命人拘捕了此人,交给廷尉查办。
张释之审讯后,依法判定为“冒犯车驾,罚金四两”,上奏朝廷。
汉文帝很生气,认为判决过轻。张释之就解释说:“法律是天子和百姓应该共同遵守的,不应偏私。法有定规,如果加重处罚,如何取信于民。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如果廷尉不公正,地方也会不公,百姓就会慌恐不安 ! ”
汉文帝思考了很久才说:“廷尉的量刑判决是对的”。
有人偷窃了汉高祖庙里的玉环,被卫士抓获,汉文帝十分恼怒,责令廷尉张释之严惩盗犯。
张释之依照相关法律,奏请文帝判处弃市。汉文帝大怒,认为应当诛其九族。张释之据法以争,说:“依照法律,弃市已是最高处罚了。盗窃宗庙器物就诛灭全族,如果以后有人偷挖长陵上的一抔土,又该如何处罚?”汉文帝和薄太后商议良久,批准了张释之的判决。
中尉条侯周亚夫和梁相山都侯王恬开看到张释之议论公正,甚为赞叹,就同他结为亲密朋友。张释之由此受到天下人的称颂。
汉文帝去世后,汉景帝即位。张释之早年弹劾过时为太子的景帝,因而内心极为惶恐,想要称病隐退,又担心招致更大的惩罚,想当面向景帝谢罪,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采用了王生的计策,终于见到汉景帝当面谢罪,汉景帝并没有责怪他。一年后,被贬为淮南王的国相。
张释之提出“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拥有、应该共同遵守的;廷尉作为最高的专职司法官,一旦经手案件,就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的观点,在要求皇帝尊重执法官的独立办案权力上,他无疑走在了当时人的前列。
张释之在吸取法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观点的同时,还继承了儒家“明德慎罚”的法学思想和“罪疑者予民”的执法原则,坚持依法量刑,规范有序,避免轻罪重判或重罪轻判。
特别是对普通百姓这一弱势群体不加重治罪,充分体现了中国法文化传统所颂扬的“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执法精神,与判案苛酷,残贼无极,败法乱正的秦汉“治狱之吏”形成强烈对照,他执法平和,使法律判决尽可能符合客观情况、规范有序。
在古代封建社会,专制君主日益强化,又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来确保当政者自觉守法和严格执法,因而执法者的个人品质对法律能否真正得到执行至关重要。
张释之执法如山的胆略和为官执政的才智,以及真知灼见的聪明睿智,使百姓在心理上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和亲切感,既被美誉为中国理想循吏典范,为后世效仿,又成为庶民拥戴,官吏并尊的偶像。
他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为目的,敢于、善于、勇于给统治者进谏的大无畏精神和法律思想中的积极因素,不仅在当时和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在当今中国加强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