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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团运动什么意思_义和团运动简介

时间:2022-06-16 19:24:24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互联网整理
义和团又称义和拳、义和团事件、庚子事变,拳匪、拳乱、庚子拳乱等,是19世纪末中国发生的一场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农民运动。这一运动粉碎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狂妄计划,

义和团又称义和拳、义和团事件、庚子事变,拳匪、拳乱、庚子拳乱等,是19世纪末中国发生的一场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农民运动。这一运动粉碎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狂妄计划,沉重打击了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加速了它的灭亡。[1]

义和团本来是长期流行在山东、直隶(今河北)一带的民间秘密会社,有人认为与白莲教等传统民间秘密团体有关;然而也有部分人认为义和团源于一种勤王的民团组织。他们利用设立神坛、画符请神等方法秘密聚众,称为“义和拳”,其中掺杂有大量教授信众“刀枪不入”的愚昧成分。

最初义和拳同当时清朝大部分秘密团体一样,反对满族统治,以“反清复明”为口号,遭到镇压。随着中国近代史形势的发展,以帝国主义侵略为先导的西方势力的冲突代替华夷之辩满汉之争成为主要历史矛盾,义和团开始支持清朝抵抗西方,改名为“虎神营”,口号也改为“扶清灭洋” (1898年由赵三多首次提出)[2]。

西方列强划分在华势力范围、华北频繁发生教案、天灾频仍及宫廷权力争斗激化的情况下,1900年春季直隶,成千上万习练义和拳并号称“义和团”的农民动纵火烧毁了教堂和教徒房屋,同年6月,慈禧太后允许义和团进驻北京,义和团又先于清军进攻天津租界,

1901年,清政府被迫同八国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等11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义和团运动什么意思_义和团运动简介

甲午战争中中国战败,再次引起欧洲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1896年,有意瓜分中国的欧洲强国,对清政府提出无理要求,并要求准许修建铁路和采矿。1897年11月,山东发生“曹州教案”,两名德国传教士能方济(Franz Niez)及理加略(Richard Heule)被冲入教堂的村民打死(起因不明)。德国立即作出了反应,乘机出兵占据了胶州湾和胶澳(今青岛)。德皇更对其舰队训言,谓:“如中国阻挠我事,以老拳挥之”。接下来的一个月,俄军进驻了辽阳南方的旅顺,英国和法国分别派兵占领威海和广州湾(今广东湛江)。

由于德国在山东的侵略行径,使得山东人民对外国侵略者极为反感。早在1897年就发生了巨野教案,山东巡抚李秉衡因此被贬职。在此之后,山东的民教矛盾有增无减。1897年,山东冠县飞地梨园屯(今邢台市威县)村民与教堂因历史上的土地纠纷引起冲突。威县梅花拳师赵三多应村民阎书勤等的邀请,前往援助。后赵三多将梅花拳改名为义和拳。1898年6月,山东巡抚张汝梅上奏朝廷,认为义和拳本属乡团,建议“改拳勇为民团”。并明确说义和拳就是“义和团”,在清朝官员中首次提出了“义和团”的概念。同年10月赵三多等人在冠县飞地蒋家庄(今邢台市威县)竖起“扶清灭洋”的旗帜“起义”,遭清军镇压而失败。[3]1899年,捐官出身的汉裔旗人毓贤出任山东巡抚,提出“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对义和拳采用抚的办法,将其招安纳入民团。于是义和拳成了“义和团”,而口号亦由“反清复明”改成“扶清灭洋”。[4]

起源

义和团的起源有多种说法。

白莲教说,这一看法的代表是劳乃宣的《义和拳教门源流考》。认为义和团起源于白莲教。

大刀会说,大刀会是清代华北由贫苦农民为主的一个团体,成员演练“金钟罩”,认为可以刀枪不入,也被认为是义和团的起源之一。

乡团说,也有部分人认为义和团起源于民间的乡团组织。

拳会说,在清代有许多传播武术的民间团体,如义和拳、梅花拳等,特别是义和拳在长期发展中蒙上了浓厚的民间宗教色彩。被认为是义和团的前身[5]。

组织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官军、富绅甚至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不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敌人。

共3张

1900年义和团运动

据陈贵宗《义和团的组织和宗旨》所说,义和团的组织大致分为:

1.坛,是义和团的基层单位,又称坛口,也有“厂”、“炉”、“团”、“公所”等称呼。首领一般称大师兄。

2.总坛,设天津“坎”字总坛。为坛的上一级单位。

3.门或团,为总坛的上一级单位。义和团按照八卦方位分为八门(团),如“乾字门(团)”、“巽字门(团)”等。

4.义和团,是由所有义和团员共同组成的一个松散组织。

此外,义和团还有“红灯照”“蓝灯照”“黑灯照”(寡妇组成)花灯照(妓女组成)等妇女组织。

义和团内部又可分为官团,私团与假团。

所谓官团是指接受清廷的招抚,向清政府挂号,接受清廷官员的统率,领取其粮饷。官团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听从其调遣。承认官团是清廷控制义和团的手段。

私团则大多系团民自发组织,带有很大的独立性。自行设坛或从事“灭洋”斗争。

假团则有其复杂性,一般说来,义和团是一个几乎人人可以加入的松散的组织,但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假团”分两种情况,一是不服从清政府的统治并对其构成威胁,因而被消灭,是其镇压和消灭义和团的借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甚至教民假扮义和团横行不法,前者如“素不安分之徒,或投坛附和,或仿效装束,鱼肉良善。” (《天津一月记》)后者如“奉教者皆扮成假义和拳会,各处寻仇杀人,北京西城尤多”(《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直北一带,天主教民往往效拳匪服色,四出行劫。有被获者,自称义和团,则地方官即释之。”(《庚子记事》)

纪律

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纪律,既有官方颁发的十条团规,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定,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十”等。这些戒规在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当时有人的记载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看其连日由各处所来团民不下数万,多似乡愚务农之人,既无为首之人调遣,又无锋利器械;且是自备资斧,所食不过小米饭玉米面而已。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况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庚子记事》),有时义和团甚至担负起维持治安的责任,如“ 刻有聂军门所统之武卫军兵多人,皆持器械,向各处抢夺。经匪首曹福田拿获二十余人,皆杀死。”(《天津拳匪变乱纪事》)。义和团运动后期,由于成员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但连后来的清政府上谕也不得不承认“……涞涿拳匪既焚堂毁路,亟派直隶练军弹压。乃该军所至,漫无纪律,戕虐良民,而拳匪专持仇教之说,不扰乡里,以致百姓皆畏兵而爱匪,匪势由此大炽,匪党亦愈聚愈多”。

导火索

①治外法权凌驾中国法律

19世纪末,西方传教士被准许在中国传教和成立教会。在治外法权之下,不单教会的西方神职人员不受清政府管辖,一般中国信徒也常获教会庇护。地方上,基督教教会每每因为文化、风俗差异等等各种原因,与地方民众发生冲突。部分不良教民欺压当地民众,而地方政府却往往因为惧于教会的治外法权,不欲与洋人作对而未能持公处理,造成教案。

②仇外心态

共14张

义和团运动老照片

清末华北地方经济破产,传统社会纲纪解体;在转变的时代,人心惶惶,各式秘密会社纷起。总之,教会、教众和洋人、洋货,成为了仇视的对象。

③谣言

当时社会有许多诋毁西方人的谣言,如说洋人医院挖小孩眼睛制迷药、神父用特制器具吸男童阳精等等,而一般中国百姓一向迷信这类传言,从而人人自危,对西方人及中国教友恨之入骨。

④守旧势力煽动

教会除了传教之外也兴医办学、提倡破除陋习(如缠足纳妾)、传播新思想(如宪政、民主),与维新运动一样不可避免会引起守旧势力的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