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乐府诗_乐府诗和律诗的区别
乐府诗和律诗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说,乐府诗是通过合乐唱咏来表现的音乐性文体,是属于古体诗的一种体裁。而律诗是通过吟诵来表现的文体,讲究声律,是属于近体诗的一种体裁。
假如要详细讲述,那么我们可以从诗歌一词的发展进行探究。
如果我说当代的诗歌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要繁荣,甚至质量也不会比过往任何一个时代逊色,估计会有很多人反对。
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当代人大多将“诗”和“歌”作了区隔,诗歌再不是“诗”和“歌”的合称。即使在很多自媒体平台,也会将诗归入文化领域,将歌归到娱乐领域。
我们先看看《现代汉语辞典》对诗歌一词的释义:“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代一般统称为诗歌。它按照一定的音节、韵律的要求,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
也就是说诗歌一词应包含“诗”和“歌”两个部分,当下的流行歌曲、民族歌曲等“歌”,也可归入诗歌的范围。那么,至少在音乐的表现力上,是以往各个朝代都无法比拟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是《诗经》。《诗经》中的作品本身就都是源自“歌”,其中《风》是民间歌曲、《雅》是宫廷歌曲、《颂》是祭祀歌曲,后经尹吉甫采集和编纂成为《诗》。
在春秋时期的《国语·鲁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诗”和“歌”的解读:“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
也就是自一开始,“诗”和“歌”便是有区别的,不合乐时为“诗”(歌词),合乐唱咏时为“歌”。
《诗经》源自“歌”,《楚辞》也同样是源自“歌”,不同的是《楚辞》开始有了倚乐写诗的形式,也就是借助《越调》,填写上新的歌词。只不过在此时,因为诗已成“经”,所以不能再称之为诗,而改称作辞。
秦朝时,成立了专门掌管音乐的官署“乐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诗歌,以后各朝代均作承袭。
至汉代,在音乐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乐府令的职能也有所扩展,不再是单纯对诗歌采集整理,还担负着改编、创作、制订乐谱、训练乐工等职责。
乐府令根据前朝遗留或民间采集的乐曲,进行改编或重新创作,并公布曲目。当时的贵族文人和民间墨客都乐于根据这些曲目,填写上不同的歌词,“乐府”或“拟乐符”也因此成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名称,由于其是通过合乐唱咏进行表现的,本质上属于歌。
例如,我们很熟悉的李白写的《将进酒》,《将进酒》并非诗的题目,而是属于汉乐府曲名,是《鼓吹曲辞》中的《铙歌》十八曲之一。因此,也可以看作李白是根据《将进酒》的乐府曲谱填写上新的歌词。当然,由于唐代新乐府的主张,虽然延用了汉乐府曲名,实际上,曲谱和汉乐府已有了很大不同。
我们再说说歌行体。很多人都将歌行当作独立于乐府外的一种古体诗,这是不对的。歌行本来是属于乐府诗的一个分类,例如,《短歌行》,是《乐府·相和歌·平调曲》的乐曲名,因其声调短促而得名。再如,《棹歌行》出自《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五》 ,是一种唱和的乐府曲名。
今人将乐府体和歌行体,都归为古体诗,并认为古体诗不讲声律,这种说法也并不完全正确。在隋朝以前的古体诗,基本上都是倚乐而作的,是存在声律的,只不过在当时还没有声律和四声的概念,诗人们依的是“宫、商、角、徵、羽”的五声音阶而为。当然,由于现在已失乐,今人将所有不依格律而作的传统诗歌泛称为古体诗,以和近体诗作区隔也无不可。因此,今人也将乐府诗归为古体诗。
进入唐朝,传统音乐和古代汉语也进入了成熟期。一方面,诗人们已不满足倚乐填诗,再加上部分曲谱已佚,所以出现了新曲新词的主张,并发展成由白居易、元稹等人倡导的“新乐府”运动,使乐府诗的创作变得更加自由。特别是以打击乐为主的歌行体,只保留了基本的节奏,形式上和汉乐府已有了很大的区别。当然,这也受益于声律概念的成熟。
在南朝,沈约等人将字音归纳为平、上、去、入四声;隋朝陆法言等人修订出《切韵》,为唐代诗歌的声律应用做了垫笔,也使唐代诗人发展出一种不依乐曲唱咏,仅依声律吟诵的诗体,并迅速发展成为近体诗,律诗,便是近体诗的一种形式,其它还有绝句和排律。
至此时,“诗”和“歌”的定义基本明确,即合乐唱咏者为歌,不合乐吟诵者为诗。
尽管近体诗不是依乐唱咏,但仍然有自己的声和调。后人将这些声和调归纳总结成格律,并用简化得不能再简化的平仄两声进行标示,所以今人又将近体诗称为格律诗。
事实上,尽管平仄的概念在隋朝已出现,但一直都未被重视。唐代诗人呤诵律绝,依的是声律而非格律。格律是后人归纳总结唐诗而得,只是为了给初习诗者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入门方法。至现在则成为了格律诗的一种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