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乱反正什么意思_拨乱反正的典故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面拨乱反正工作也由此迎来了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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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冤假错案
平反“文化大革命”时期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有步骤地处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是推进全面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度因为“两个凡是”而推进困难、进展缓慢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开始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快了工作步伐。
这其中,影响最大、最受人关注的就是平反刘少奇一案。
刘少奇是中共中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突如其来的“文化大革命”风暴中,他受到错误批判和斗争,被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69年,刘少奇含冤病故,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早在粉碎“四人帮”后,党内就有许多人向中央建议,对刘少奇的冤案进行复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要求为刘少奇冤案平反的呼声更加强烈。然而,由于刘少奇一案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尤其是牵涉到对“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的评价问题,此案的平反工作一直未能取得进展。
1979年4月,在邓小平、陈云等的推动下,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成立“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复查工作正式启动。复查组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对刘少奇的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最终以可靠的事实逐条否定了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5月17日,刘少奇追悼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此后,因刘少奇问题受牵连的近3万人也得以昭雪。
到1982年年底,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全国共平反、纠正大约300万干部的冤假错案,恢复47万多名党员党籍,撤销12万多名党员受到的处分,解脱了数以千万计无辜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冤假错案的大规模平反是党的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的具体实施,使得党和国家由此卸下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得以迎来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400多万人被摘掉地主、富农的帽子
为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采取了多种措施调整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这其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为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子”和解决地、富子女成分问题。
过去,地主、富农与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起被划归为“四类分子”。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四类分子”都是被重点纠察和改造的对象。虽然在“文革”前,已有很多地主、富农分子被陆续改变了成分。没有办理改变成分手续的,绝大多数也已成为守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蓄意造成的阶级斗争扩大化,不少已经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分子遭到迫害。他们的子女,甚至第三代、第四代也被当作地主、富农分子,备受歧视,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都无法享有同工农家庭出身的人同样的待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这样的背景下,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
这份决定全文不过676个字,却直接改变了全国几千万人的命运。据统计,1977年年底全国尚有地主分子279.7万人,富农分子189.5万人,合计469.2万人。至1980年年底,全国只剩有地主分子4万余人,富农分子2万余人。1983年7月到1984年10月,对最后一批地、富、反、坏分子79260人,进行评审摘帽。《决定》使得全国先后有大约440多万人被摘掉地主、富农的帽子;有大约2000多万人结束了30年来备受歧视的生活。数以千万计的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以及子女的子女们,终于从“惟成分论”“血统论”的桎梏中解放出来,重新焕发了生命力。
此外,中央还决定对1957年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中错划的右派分子进行甄别改正。到1981年上半年,全国共改正54万多人的“右派”问题,占原划右派总数55万人的98%。原为劳动者的小商小贩、手工业者也被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到1981年11月,全国共有70多万小商小贩、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恢复了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身份。这一系列社会关系的调整解决了大量党内和人民内部的矛盾,为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奠定了必不可少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完成
随着各条战线拨乱反正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更好地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历史问题作出认真全面总结的必要性逐渐显现。
197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30年历史作总结的机会。中央决定由叶剑英在庆祝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作重要讲话,以对新中国成立30年的历史作初步的总结。9月29日,叶剑英的讲话发表,引起党内外广泛共鸣和高度关注,这促使中央作出决定,以《讲话》为纲要,立即着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79年11月,《决议》起草工作正式启动。这项工作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主持进行的,起草小组主要由胡乔木负责。决议起草工作一启动,邓小平就确立了3条基本原则:第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新中国成立30年来历史上的大事,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作出公正的评价;第三,对过去的事情作个基本的总结,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他强调,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还是第一条。
经过近1年时间的紧张写作,1980年9月,起草小组交出了6万字的《决议》未定稿。10月,党内组织了4000名高级干部对决议稿进行了1个月的讨论。讨论中的热点和焦点是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问题。虽然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历史地科学地评价毛泽东,应该肯定毛泽东思想,但也有一些片面以至极端贬低或否定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言论。特别是有些挨过整的人,带着私人感情,对毛泽东提了不正确的批评。对此,邓小平坚决抵制住了彻底否定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意见,他表示,在科学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问题上不能让步。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
历时20个月,数易其稿,经过党内多次大小范围的讨论和修改,《决议》起草工作终于完成。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解决了科学评价毛泽东、毛泽东思想和确立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道路这样两个相互联系的重大历史课题,为党和国家发展确定了正确方向。《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