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死亡多少人_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
你应该知道其中的一种说法——300000。对于这个数字,想必所有中国人都不会陌生,因为这个数字被镌刻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门前,也被写入历史教科书中,无论是在中国的官方,学术界还是民间,它都是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人数的主流说法。
那么,这个数字从何而来呢?
1946年2月,旨在审判日本BC级(乙丙级)战犯的南京军事法庭成立。1947年10月,法庭对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作出判决,在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
从此,遇难同胞300000的说法就流传开了。
然而,主流并不代表全部。除了南京法庭之外,旨在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东京法庭——级别高于南京法庭的国际军事法庭——也对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做出了估算。在东京法庭《判决书》中,有如下记载:
“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这一估计并不夸大其词,而是可以通过埋尸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据加以证实的。”
如此,便有了两种由权威机构作出的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的估算——30万和20万。
当然,这还仅是两个军事法庭的估算,在战时,关于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就已经众说纷纭了。比如,当时中央社的记者曾对逃出南京的难民进行采访,作出“两月间,我市被屠杀者约有八万人之多”的报道;1938年1月,美国的《每日电讯报》报道:“一位传教士估计南京一地被杀害的人数达2万”;南京大屠杀目击者李克痕在1938年6月发表《沦京五月记》,称:“据统计,到五月初,由红十字会掩埋尸身二十七万。”
如此,从2万到30万,就有五种大相径庭的说法。再加上日本教科书上写的“4万人”、“十数万人以上”等说法,关于这个数字的说法应该不少于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