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蔡邕书论_蔡邕书论的概念
蔡邕字伯喈,东汉顺阳嘉土二年一献帝初平三年(133-192),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人,曾任左中郎将这一官职,人称“蔡中郎”。他少年时期就很博学,精通音律、文辞、书画、天文,是东汉著名文学家和书法家,擅长大篆、小篆、隶书等多种书体。
相传蔡邕曾经到嵩山学习书法,在石室中得到一本世纪记载李斯有关篆书技法的书籍,专心研读三年,书艺大有长进。又传蔡邕因见到工匠粉刷时用扫帚刷字而深受启发,创造“飞白书”,字的笔画中央露白,具有枯润相间的奇特效果,而且所写的字显得飞跃灵动,熹平四年(175年),汉灵帝命蔡邕等人将古代经典著作刻于石上,立在都城洛阳太学门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熹平石经》。
石碑刚立时,乘车前来观看和临摹的人非常多,以至在职《胡笳十八拍》中,东汉的薄命才女蔡琰,以饱蘸深情的如椽大笔,生动而又如实地写出了她那悲凉的身世和心中的凄苦,读来令人感动。
《熹平石经》传为蔡邕所书。碑石共46个,几经动乱,原碑早已无存。自宋以来,常有残石出上,据说现已集存8000多字,字体方正,结构谨严,是当时通行的标准字体。
蔡邕认为书法源于自然,而这个自然实际上即指宇宙本体--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书法对道的遵循表明宇宙万物的运动规律是书法的本源,而书法艺术也无不在整体上体现出宇宙本体的生化消息。由此蔡邕书论便将书法的本源精神提升到哲学的高度。
宇宙本体论的确立使蔡邕书论进而深入到书法主体及书法纯形式层面,在《笔论》中蔡邕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夫书先默坐静想,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
在这里蔡邕强调书家创作状态必合乎道,即进入自然的状态,使心性不为物滞,在书法中得以任情地流露。
这种对书家主体自由的高度强调是与蔡邕的书法宇宙本体论相一致的。书家主体的”恣情任性“实际上即是对道(自然)的遵循--书家只有纯任自然才能臻于天人合一的道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