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是谁_史可法简介及个人资料
“史可法人可法书可法;史可法今可法永可法”这是新中国大诗人贺敬之先生,题江苏省扬州史可法公祠的一副对联。公祠亦称史可法纪念馆,位于杨州梅花嶺山麓,是纪念明朝末年抗清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著名历史遗迹,内有史可法手迹,衣冠冢,坐像,“气壮山河”匾额等史料,自清以来,各界人士的题咏甚多。1956年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朱德委员长为其题写了馆牌。现在,每天来这里瞻仰史可法,缅怀英雄的人川流不息,络绎不绝。为了更好的了解史可法,现在先做一个简单介绍。
史可法(1601-1645),宪之,号道邻,顺天府大兴县(北京)人,祖籍河南祥符(今开封)。自幼好学,十六岁应考顺天府试,中第一名秀才。崇祯元年(1628)四月中进士,六月任陕西省西安府推官。史可法深受恩师左光斗的影响,为官清正,办事干练,声名大著,南明时,官直至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后自请出朝督师扬州,指挥了名留青史的扬州保卫战,写下了可歌可泣的英雄篇章。史可法殉国后,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乾隆帝追谥为“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四卷。
史可法距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了,为什么至今还会受到人们敬仰呢?这主要是他具有克尽职守,一心为国,以身殉职的浩然正气和民族精神。以下,从几个方面来谈谈。
殚精竭虑,一心为国。史可法为政时期,是从崇贞元年中进士,到南明福王(1628一1645)这段时间,也正是明王朝内忧外患之时。他做过地方官,漕运使,户部主事,军政将领,多有建树。崇祯十年(1638)七月,擢可法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等地,提督军务,设额兵(直属)万人,崇祯十二年(1640),“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因声备久弛,奏行更新八事。”
崇祯十四年(1641),关外松山战役败北,洪承畴降清,十七年(1644),李自成入京,崇祯死。当时全国各地都处于连年战乱之中,实际上已形成军阀混战局面。明朝旧臣为了拢聚人心,议立新王。史可法认为:福王朱由崧“在藩不忠不孝,恐难主天下”,有七不可立;而将人选确定为潞王朱常淓。未料马士英联合四大总兵和阮大铖等抢先拥立福王,定年号弘光,并自作首辅,史可法为了顾全大局,只好认可,“拜可法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仍掌兵部事”,随后,擢官至太师太保。史可法为福王提奏了多项为政措施,如祭皇陵以聚人心,行节俭以强军备,甄别安置北归官员等,并针对乱封赏,乱加官和当时弊端恳切陈词:之后做事需慎重,一定要把官职和奉祿留给有功之人,这样,才有望威猛的将领和士兵受到鼓舞。军队行动最重要的是要有粮草,派人征收行不通,靠劝说他人慕捐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要一切从简,该停工的停工,废除一切徒有形式的活功,象典礼这样的大事,也应从简。国家患难未息,即是有好住好衣好食,又怎能安心享受呢?“后宜慎重,务以爵禄待有功,庶猛将武夫有所激厉。兵行最苦无粮,搜括既不可行,劝输亦难为继。请将不急之工程,可已之繁费,朝夕之燕衎,左右之进献,一切报罢。即事关典礼,亦宜概从节省。盖贼一日未灭,即有深宫曲房,锦衣玉食,岂能安享!”
史可法在离朝督师淮扬之前,又祭拜了崇祯帝和帝后,即大行帝后的灵堂。还奉命祭拜了朱元璋父母在凤阳的坟墓,以及朱元璋祖籍泗州盱眙老祖宗的坟墓,“可法启行,即遣使访大行帝后梓宫及太子二王所在,奉命祭告凤、泗二陵。”实际上,这个“奉命",则是史可法自己要求的。他的目的在于借此宏扬忠君爱国精神,凝聚人心,为复兴大明做贡献。他在祭祀之后,即上疏福王,陈述世事变迁之痛,希望福王能常念祖先创业之功,力图进取。如果安处东南,没有长远打算,不辨忠奸,号令不行,那么,忠厚正直的人就会弃官不做,那些有能力的人也不愿为朝廷做事,列祖列宗埋怨恐惧,天命就会慢慢转移,东南这一方就难以保全了。“晏罢,则念先帝之克俭克勤,何以卒隳大业。战兢惕厉,无时怠荒,二祖列宗将默佑中兴。若晏处东南,不思远略,贤奸无辨,威断不灵,老成投簪,豪杰裹足,祖宗怨恫,天命潜移,东南一隅未可保也。”史可法的前后两疏,对福王新朝庭寄予了厚望,也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拳拳爱国之心,其文大有武侯前后《出师表》之风。其后,史可法又殚精竭虑,多次上疏,陈述时弊及应对之策,“可法每缮疏,循环讽诵,声泪俱下,闻者无不感泣。”可惜福王只是口头上嘉奖,实则难以实施。
高风亮节,协调诸将。
南明小王朝一开始就是由旧总兵(军阀)马士英,高杰等联结阉党旧员阮大铖组建的,组建初始,“拜可法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士英、弘图并命。可法仍掌兵部事,士英仍督师凤阳。”可是,马士英不接受这个组合,他带兵朝王,并把史可法当初认为福王“七不可立”的事报告福王,在这种情况下,“可法遂请督师,出镇淮、扬。马士英作了首辅,又把军队分为四路,分别由刘泽清,高杰,刘良佐,黄得清统辖,而自己仍辖军凤阳。“英即以是日入直,议分江北为四镇。东平伯刘泽清辖淮、海,驻淮北,经理山东一路。总兵官高杰辖徐、泗,驻泗水,经理开、归一路。总兵官刘良佐辖凤、寿,驻临淮,经理陈、杞一路。靖南伯黄得功辖滁、和,驻庐州,经理光、固一路。”而这种布局,却为各总兵之间互争地盘,互争利益,甚至内讧而埋下了祸患。
史可法离朝后,马士英等弄权,甚至在朝廷上动武,“法去,士英、孔昭辈益无所惮。孔昭以慎言举吴甡,哗殿上,拔刀逐慎言。可法驰疏解,孔昭卒扼甡不用。”史可法虽然不在朝中,但他一心为国,顾全大局的精神,高尚的人格魅力,对朝野的影响仍然是非常巨大的,因而他能在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方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功、泽清、杰争欲驻扬州。杰先至,大杀掠,尸横野。城中汹惧,登陴守,杰攻之浃月。泽清亦大掠淮上。临淮不纳良佐军,亦被攻。朝命可法往解,得功、良佐、泽清皆听命。乃诣杰。杰素惮可法,可法来,杰夜掘坎十百,埋暴骸。旦日朝可法帐中,辞色俱变,汗浃背。可法坦怀待之,接偏裨以温语,杰大喜过望。然杰亦自是易可法,用己甲士防卫,文檄必取视而后行。可法夷然为具疏,屯其众于瓜洲,杰又大喜。杰去,扬州以安,可法乃开府扬州。”这里写南明的这四个总兵其中有两个伯爵,在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却不顾大局,先互相争夺起地盘來,而这些矛盾,在史可法的调解下才得以平息。特别是高杰,他先到扬州,杀人抢劫,扬州军民登城守卫,高杰竟攻打了一个月,以致尸横遍野,听说史可法要來,连夜挖了百多个坑把尸体掩埋了,见到史可法时,吓得汗流浃背。而史可法从大局出发,并未多责难他,而且还约见了他的部下,结果,高杰反而高傲起来,史可法又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高杰终于有所感化。并且率师北征。“杰居扬州,桀骜甚。可法开诚布公,导以君臣大义。杰大感悟,奉约束。十月,杰帅师北征。可法赴清江浦,遣官屯田开封,为经略中原计。”后来,高杰进兵到了归德府,现在的河南商丘睢阳区,和江苏省徐州市西,在现在‘河南商丘睢县地方,出事了,他被睢州总兵许定国诱杀了。“杰进兵归、徐。杰至睢州,为许定国所杀。部下兵大乱,屠睢旁近二百里殆尽。变闻,可法流涕顿足叹曰:“中原不可为矣。”遂如徐州,以总兵李本身为提督,统杰兵。本身者,杰甥也。”随后,史可法又做了大量的缮后工作,高杰的旧部才慢慢地稳定下来。高杰原是李自成旧部,作战勇敢。史可法对待高杰可谓用心良苦,把收复中原的希望寄托在高杰身上,高杰一死,许定国降清,史可法才比较清醒地认识到事态严重,收复中原的愿望,是难以实现的了。
这里还须提及的是,史可法在驻守河防时,还曾奉马士英之命回军应天(南京)护卫京城,而几次要粮饷,却被马士英中伤阻拦,以致军心怠慢,互相掠抢。不仅如此,甚至还派亲信限制史可法,“土英忌可法威名,加故中允卫胤文兵部右侍郎,总督兴平军,以夺可法权。胤文承士英旨,疏诮可法。士英喜,故有是命,驻扬州。二月,可法还扬州。未至,得功来袭兴平军,城中大惧。可法遣官讲解。乃引去。”马士英叫卫胤文做兵部右侍郎,属副职,总督兴平军,以夺可法权,驻扬州。二月,黄得功突袭兴平军,差一点又引起一场伙并,多亏史可法及时调解,才得以幸免。由此可见,南明小王朝虽然是剛刚组建,但由于权臣当道,国事已十分不堪,即是在这种情况下,史可法仍能顾全大局,极力而为,其精神又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克己奉公,以身作则。
史可法从小受家庭熏陶,做人以忠孝为先,在家乡即“以孝闻”于乡里。入仕后为左光斗门生,深受左光斗不畏强权,忠君爱国,舍生取义的精神影响,一生以报效国家为己任,克己奉公,清正廉明,处处以身作则,深得部下爱戴。史可法个头小,脸黑,目光炯炯有神,很有气魄。他廉洁奉公,很重信誉,能与部下同甘共苦,士兵没吃饭,自己不先吃,士兵未换衣自己不先换,所以士兵都愿以死效力。“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烁烁有光。廉信,与下均劳苦。军行,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以故得士死力。”
史可法作为督师,出行时并不撑张表示督师身份的伞盖,吃饭不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菜肴,夏天不用扇,冬天不穿皮衣,晚上睡觉不脱衣服,据说,他每月只要有七个晚上能睡好就行了。“可法为督师,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寝不解衣。”史可法的生活也非常俭朴,常一人独自在办公室或船上办公。有一次适逢大年夜,史可法办公到很晚,想要酒喝,厨师说,肉菜都分给将士了,史可法就叫拿盐豆来下酒。“岁除遣文牒,至夜半,倦索酒。庖人报肴肉已分给将士,无可佐者,乃取盐豉下之。”
史可法一心操劳国事,四十多岁了,还没有儿子,他妻子劝他取妾,他叹息说:国家的事还未办好,正需要人筹办,我那里还能顾得上儿女的事情呢?可法“年四十余,无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这不竟使人想起霍去病的名言: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凡爱国志士,都一心为公,他们说的话也是如出一辙啊!
史可法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家人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不徇私情。他的弟弟史可程,在京城陷落后迫于形势,投降了李自成,后来回到南明,可法就交由有关部门论罪处理,不徇私情。“有弟可程,崇祯十六年进士。擢庶吉士。京师陷,降贼。贼败,南归,可法请置之理。”
史可法以国事为己任,力图报效国家,即是吃住很差,也要卧薪尝胆,汇聚各方人力物力,下定决心,时时准备迎敌。他唯恐办不好事情,事事尽力而为,“夫我即卑宫菲食,尝胆卧薪,聚才智精神,枕戈待旦,合方州物力,破釜沉舟,尚虞无救。”所以他能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在下属中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因而能得部属的护戴和拼死效力。
坚贞不二,以身殉国。
1645年春,南明弘光元年,清军大举南下,欲一举灭亡建都应天(南京)的南明小朝廷。时任南明朝廷兵部尚书兼督军的史可法,其职务相当于国防部长兼前敌总指挥,于四月十三日匆匆奔向南京在江北唯一的屏障扬州,加紧部署守城事宜。十五日,清军前锋已抵扬州西北部。十九日,清军大量云集,扬州已成孤城。敌统帅多铎遣人持书招降。尽管众寡悬殊,明知守城无望,史可法仍昂然道:“吾为朝廷首输,岂肯反面事人!”这日,他在城楼上写了上奏朝廷的遗表;又写了5封遗书。一上母亲,一留夫人,一致亲属,一给义子史德威,一交清军统帅多铎。二十日,多铎又 5次派人送书劝降,史可法一概不予拆封,当着来人面投入火中,决心与城共亡,以身殉国。史可法家人时居南京。史可法回军阻击左良玉时,曾达燕子矶,但未入城拜见老母,有《燕子矶口占》:“来家不面母,咫尺犹千里,矶头洒清泪,滴滴沉江底。”二十一日,史可法再次作书与母亲、岳母、夫人诀别。二十二日,清军攻城,战至二十五日,扬州城破,史可法被杀害,年仅44岁。清军从四月十八日围城到二十五日城破,遇到强力抵抗,在攻城中死伤惨重,城破后,多铎报复性地下令屠城十日,屠戮扬州军民三十多万,一说是八十多万,造成了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扬州十日”惨案。对于扬州当时的形势及史可法在扬州保卫战中的作为,下面结合有关史料再做分析。
在1644年,南明福王小朝庭建立之后,史可法就积极筹备抗清,亲自到第一线指挥阻击清军南下。“十月,诸镇分汛地,自王家营而北至宿迁,最冲要,可法自任之,筑垒缘河南岸。”这种阻击,在实战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战果。“十一月四日,舟次鹤镇,谍报我大清兵入宿迁。可法进至白洋河,令总兵官刘肇基往援。大清兵还攻邳州,肇基复援之,相持半月而解。”在这种战事非常紧迫的情况下,福王小朝廷还在忙着大兴土木,修建宫殿,搜罗美女,马士英等人公开卖官鬻爵,大发国难之财,而对前方战事不闻不问,甚而恶意中伤,以致前线将士无斗志,甚至互相攻击。“比大清兵已下邳、宿,可法飞章报。士英谓人曰:“渠欲叙防河将士功耳。”慢弗省。而诸镇逡巡无进师意,且数相攻。”
1645年,形势日趋严峻,军中无粮,诸军皆饥,而清兵又准备渡黄河南下,史可法又组织了一次防务,而这次防务,却以高杰被杀,许定国降清而彻底失败了。“明年,是为大清顺治之二年,正月,饷缺,诸军皆饥。顷之,河上告警。诏良佐、得功率师扼颍、寿,杰进兵归、徐。杰至睢州,为许定国所杀。”这次突发事变,史可法非常震惊,深感事态严重,惊叹:“中原事不可为矣!”在这种严峻形势之下,马士英却置国家安危于不顾,而是“忌可法威名”,擢用之前在皇宫搞文案工作(故中允)的六品官员卫胤文为兵部右侍郎(副职)总督兴平军,从而限制剝夺史可法的兵权,驻扬州。这年“二月,可法还扬州。”
清军在夺取山东,河北后,大举南下,“时大兵已取山东、河南北,逼淮南。四月朔,可法移军驻泗州,护祖陵。”此时,又逢左良玉兵变,史可法又奉调渡江,之后,史可法又传檄诸将救盱眙,未果,即于四月十三日急行军一日夜回防扬州。“可法乃趋天长,檄诸将救盱眙。俄报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将侯方岩全军没。可法一日夜奔还扬州。”
此时,扬州已是一片混乱,清军先头部队已至扬州外围,“讹传定国兵将至,歼高氏部曲。城中人悉斩关出,舟楫一空。可法檄各镇兵,无一至者。”当时,有谣传称许定国军要来歼灭高家军,扬州城中士民全都砸坏城门外出逃命,大小船只为之一空。 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刘泽清北遁淮安降清,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防守见绌。此时清军总指挥攝政王多尔衮劝降,写了《致史可法书》,史可法则以《复多尔衮书》坚定表示拒绝投降。“传曰‘竭股肱之力,继之忠贞’。法处今日,鞠躬致命,克尽臣节,所以报也”“法北望陵庙,无涕可挥,身陷大戮,罪当万死。所以不即从先帝于地下者,实为社稷之故”在这封信中史可法仍以大明朝臣的身份,强烈遣责多尔衮背信弃义,说大明失败,是自己做朝臣的没有尽到责任,是自己的大罪,表示了自己将为大明社稷万死不辞的决心。
四月十九日,高杰部提督李本深率领总兵杨承祖等向清豫亲王多铎投降,广昌伯刘良佐也率部投降。这日,史可法在城楼上连写五封书信,分别给母亲,妻子,亲戚,史德威和清军攻城总帅多铎,表示了宁死不屈,以身殉国的决心。“二十日,大清兵大至,屯班竹园。”
四月二十一日,总兵张天禄、张天福带领部下兵马投降,又有某镇总兵李栖凤和监军道高歧凤带领部下兵马四千入城,并勾结城内将领胡尚友、韩尚良图谋劫持史可法降清,遭史可法痛斥后撤出城外。“明日,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城中势益单。”此时,扬州城里只有总兵刘肇基部和何刚为首的忠贯营,兵力相当薄弱,各文武官员在城墙上分段防守,史可法自守西门。“诸文武分陴拒守。旧城西门险要,可法自守之。”这日,史可法又写信给他的母亲,岳母扬太太和他的夫人。希望夫人和他一起以身殉国,愿归葬钟山明太祖孝陵之侧。“作书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侧。”信文如下:恭候/太太/杨太太/夫人万安。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太太苦恼,须托四太爷、大爷、三哥大家照管,炤儿好歹随他罢了。书至此,肝肠寸断矣。/四月二十一日法寄。这封绝命书信的意思是:母亲、岳母、夫人,安好。清军从十八日起就派兵围困扬州城,至今还没有下令攻打。但是城内人心已去,已经是没有办法挽回的了。法(自称)不论早晚,是一定会死的,不知道夫人是否愿意和我一同赴死。如今的这个世界,活着也没有什么益处了,还不如早早下决断。然后把母亲托付给四叔,大哥三哥(史可法家族人口众多,按年龄大小排下来,排第几就称几哥,称三哥,但年龄不一定比史可法大,大爷(哥)肯定比史可法大。炤儿(身份不详,可能是亲族中人)已成人,就随他自便吧。写到这里,想到我将为国尽忠,却不能尽孝,心里是很难受的,肝肠都要断碎了。在这种情况下,多锋又多次写信派人劝降史可法,史可法一律严辞痛斥拒绝。
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被众将拦住。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被杀。“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炮击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参将拥可法出小东门,遂被执。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师也。”遂杀之。”时年四十四岁。扬州城破后,多锋承多尔衮之意,屠戮扬州十日,在应天(南京)还不到一年的福王小朝廷,很快就灭亡了。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史可法毕其一生,克己奉公,尽忠尽孝,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克尽职守,终为国捐躯。人生自古谁无死,但在退而生,进而死的情况下,史可法坚定地选择了舍生取义。“我史督师也|”多么从容坚定,慷慨赴死的英雄气度啊!从而,不能不说史可法就是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光辉体现。在《明史.史可法传》结尾,有一段赞文,充分说明了史可法工作环境之恶劣,竭诚为国精神之可贵。“赞曰:史可法悯国步多艰,忠义奋发,提兵江浒,以当南北之冲,四镇棋布,联络声援,力图兴复。然而天方降割,权臣掣肘于内,悍将跋扈于外,遂致兵顿饷竭,疆圉日蹙,孤城不保,志决身歼,亦可悲矣!”这充分说明了史可法力图回复大明的决心,极其恶劣的工作环境,以身殉国,令人感叹的壮烈悲剧人生。史可法死后,当时就有人上书顺治请求表彰史可法,几十年之后,1752年乾隆在《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中,也给予史可法高度评价“史可法之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遭际时艰,临危受命,均足称一代完人。”“舍生取义,各能忠于所事,亦岂可令其湮没不彰!”
“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这是扬州城外,梅花嶺下史可法衣冠冢,即现在的史可法纪念馆门前的一副对联。上联意为看到梅花就想起史可法,无不使人感慨悲泣,下句说见月当思史可法在扬州宁死不屈,为国捐躯的精神。(典出唐诗“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在扬州”。)曾于1932年率十九路军淞沪抗战,与日冦血战三十三天的蔡迋锴将军为史可法祠题词曰:“率孤军,守孤城,临难不苟,宁死不屈。”显然是受史可法精神的鼓舞,心有同感。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金日成曾为史可法纪念馆题词:“史可法将军的爱国精神永放光芒”。
英雄文化,是中华文华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英雄,宏扬英烈精神,就是为传承光大中华文化做出一份贡献。民族英雄史可法精神,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