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什么意思_司礼监的历史地位和组织
司礼监,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由于明代胡惟庸案废相后,皇帝需要另一套内廷机构辅助处理政务,因此宦官权力上升。司礼监主管皇帝文书、印玺、宫内礼仪等业务,后因明朝内阁制度的确立,获得参与机务,代皇帝“批红”的权力,遂上升为“十二监”之首,成为内廷权力最大之机构。司礼太监虽仅具有外朝四品之级别,但其权力可与内阁首辅匹敌,有“权国元辅”之称。著名宦官王振、尚铭、冯保、刘瑾、魏忠贤等皆曾任司礼监之主管。
历史
“司礼监”的的设置渊源最初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设置的“内正司”。后“内正司”改为“典礼司”,不久“典礼司”再改称为“典礼纪察司”。典礼纪察司“掌内府一应礼仪,钦纪御前一应文字。凡圣旨裁决机务,已未发放,须要纪录亲切,御前题奏,及纠劾内官内使非违不公等事,而造笔墨表背匠属焉。”
洪武十七年正式设置设“司礼监”,继承了“典礼纪察司”掌管宫廷礼仪,纠察内官人员违法犯纪行为,同时兼掌纪录管理御前文书的职责。因此“司礼监”处理机要文书,在洪武年间即现端倪,并未像后世所知之的明太祖严禁宦官接触政务。后来因中书省被废,政务繁忙,从永乐时期开始内阁大学士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之外,司礼监也超出了仅仅作为皇帝代笔、处理庶务的功能范畴,承担顾问、缉访、辅政、外出阅兵提督军务甚至托孤顾命的职责,其活动范围逐渐深入涉及明代政治的方方面面。
地位
明代内廷十二监为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除十二监外另有四司八局,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银作局、浣衣局。十二监、四司与八局合称内廷“二十四衙门”。除专司清洗内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余二十三单位皆设于皇城内。
因司礼监掌管机要,能对皇帝决策及朝政产生重要影响,遂上升为内廷诸宦官衙门之首。司礼监掌印太监、秉笔太监常被时人比作内阁首辅、群辅,在其他衙门任职的宦官见到司礼太监必叩头称呼上司。原归属内官监的选拔考核宦官的职权,也被司礼监侵夺。
组织
明初,司礼监与各监主管设“太监”一,左右少监各一,各司设“司正”一,各局设“大使”一。以后编制扩张,各监分设“掌印太监”。明代中叶以后,司礼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与“随堂太监”若干,掌内外章奏勘合,代皇帝批红。起初,东厂的主管并不一定是司礼太监。嘉靖以后,司礼监权势扩张,常由司礼监诸秉笔太监中最受宠幸一人提督东厂。也有掌印太监同时兼管东厂的情况,如嘉靖年间的麦福、黄锦,万历时的冯保、张诚、陈矩,崇祯时的曹化淳等。司礼监掌印、秉笔与随堂太监犹如内廷中的另一套机要秘书顾问班子,与内阁相对,内外夹辅、共襄朝政。
已知司礼监内部组织结构
掌印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 提督太监:管理皇城和内廷杂事,并掌管供明代宦官识字读书的“内书堂”。提督太监下设“掌司”以及“监官”等管理具体事务。 文书房:掌管收发内外一切章疏、圣谕、旨意、票拟等文书,其功能类似于清代奏事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或现代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礼仪房:掌管选婚、选驸马、诞育皇子女、选择乳母等事务与礼仪。 中书房:专管文华殿所写书籍、对联等件。 御前作:专管制造御用龙床、桌椅、箱柜等物件。 内书堂:掌宦官教育,读书。 经厂:置经厂提督太监一名,总绾印刷业务,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发的书籍,相当数量的前代经史文献,在明代为司礼监重新排印保存。明代中央政府另一个重要出版机构是国子监。目前台湾的国家图书馆(原“中央图书馆”)存有甚多司礼监主持编印的明版善本图书,极为珍贵。 六科廊办事官:掌管六科廊内外章疏以及内官履历档案,撰写传行圣旨,题奏应行礼仪、应颁赏赐。 评价
司礼监秉笔诸太监权力来自明代特有的票拟与批红制度。明代废相,内阁与各部大臣奏议公事先行“票拟”,由皇帝“朱批”决定可否。由于废相后繁琐朝议使皇帝无力负荷,加以若干君主废弛朝政,遂有秉笔太监代为“批红”的制度。即各部公文奏议交司礼监分类后,拣选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亲批,或由秉笔口述大要而皇帝口决,秉笔代为“照阁票批红”,发还内阁与各部依据批红撰写正式诏书执行。在皇帝怠政时甚至有部分宦官趁机借此掌控朝政,排斥朝廷忠良,酿成宦官操权之祸。有明一代以英宗时的王振,武宗时的刘瑾和熹宗时的魏忠贤最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