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相啖什么意思_割肉相啖的典故
时间:2022-10-02 14:03:58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互联网整理
割肉相啖 【 原文 】 《吕氏春秋》 齐之好勇者,其一人东郭,一人居西郭, 卒然相遇于途,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
割肉相啖
【原文】
《吕氏春秋》齐之好勇者,其一人东郭,一人居西郭, 卒然相遇于途,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引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无勇。
【故事】
齐国有两个自诩为“勇敢”的人, 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一天,俩人在路上相遇,就一块儿到酒店喝酒,喝了两杯以后,一个说:“买点肉来吃好吗?”另一个说:“你身上有肉,我身上也有肉,还要买肉干什么呢?”于是,两个人准备好了调味的酱油醋,拔出腰刀来,你割我的肉吃,我割你的肉吃,直到死了才罢休。
【简析】
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两个莽夫为了争夺“勇敢”的名声,竟然相互割对方身上的肉吃,最后两个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相互自残,实际上是误解了勇敢的内涵。错在把杀人和被人杀,吃人和被人吃的野蛮残忍行为当成了勇敢的表现。一个勇敢的人起码要能保存自己的性命,在必要时站出来维护他人和多数人的性命,而他们恰恰相反。这则寓言启示我们,做人要做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勇敢或做没有意义的盲目崇拜,否则会闹出笑话,严重的话还可能会受到伤害,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