刳剔是什么意思 _一文解答
在刑罚发展史上,死刑的执行方式可谓是花样百出,炮烙、车裂、枭首、腰斩、弃市、绞、斩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死不了的,可以说死一百次不带重样的,而我国古代死刑执行方式也经历了由重到轻再到重的一个发展历程。
残酷的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死刑非常残酷,夏朝没有记载,我们就从商朝说起,商朝死刑方式包括:炮烙、葅(zū)、醢(hǎi)、脯、刳(kū)剔。
炮烙据说是妲己发明,即在铜柱上涂满油,下面架火将铜柱烤热,然后让犯人在铜柱上行走,因其无法耐热而坠入炭火中被活活烧死(也有说让犯人抱着烧红的铜柱,活活烤死);
葅是指将罪犯处死后切成肉片;
醢是指把人杀死后捣成肉酱,《封神榜》中伯邑考即死于此刑罚;
脯是指将罪犯处死后晒成肉干,像我们现在只做猪肉脯一样;
刳剔即剐,是指将罪犯身体剖开使骨肉分离。
商纣王就曾剖比干、醢九侯、脯鄂侯,十分残忍。
根据《周礼▪秋官▪掌戮》记载,周代死刑主要有:斩(腰斩)、杀(杀头)、膊(赤身杀死并肢解,暴尸于众)、焚(用火烧杀)、辜(割碎肢解)、踣(bó,闹市杀死再陈尸三日)、罄(缢死后像罄一样吊在梁上)、剭(秘密处死)。
到了秦朝,死刑方式更加别出心裁,除了前代的刑罚外,还增加了:
戮,即先对犯人使用痛苦的羞辱性,然后斩杀;
车裂,即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方向拉,俗称五马分尸,商鞅就死于此刑罚;
阬,同“坑”,即活埋;
定杀,即将患疾疫的罪人抛入水中处死;
枭首,即处死后悬其首级于木板上;
具五刑,即将墨(脸上刺字)、劓(割鼻子)、剕(斩脚)、宫(割生殖器)四种刑罚施行完毕后再处以腰斩等死刑,公元前208年中历七月,秦二世下令将李斯处“具五刑”、“夷三族”,据说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
此外秦代还实行过凿颠(凿去顶颠)、抽肋(抽去肋骨)、镬烹(在锅里煮死)等死刑执行方式。
汉代以后死刑趋于轻缓
汉代刑罚多沿用秦制,但死刑执行方式较秦代轻缓,主要有枭首、腰斩、弃市等,另外还有“殊死”这一刑名,即“言其身首离绝而异处也”,也就是“斩首”。
到了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死刑分为两等,即绞和斩。绞刑又称缢刑,它是古代死刑中最人道的一种,因为它为罪人保留了全尸,古人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所以绞刑一般适用于罪行较轻的死刑犯,或者皇亲国戚、高官权贵。
绞刑的执行方式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让犯人跪绑于行刑柱上,然后拿绳圈套在犯人的颈上,两个行刑人员各在绳套上插进一个小棒,然后拿小棒转圈将人勒死;第二种是将犯人立绑于行刑柱上,套一个绳栓于颈上,行刑者在柱后将绳套绞紧,把犯人勒死;第三种是把一个弓套在受刑人的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旋转这个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也就气越来越少,直到最后断气。
斩刑俗称杀头汉朝斩分为斩首和腰斩,隋唐时期将腰斩废除,统一适用斩首刑,因为腰斩实在太过残忍,腰斩是行刑人用斧子将罪犯的腰斩断,一分为二,但罪犯并非马上毙命,受刑之后知觉尚存,还要经过一番痛苦的抽搐、挣扎才能气绝。
但中国古代君王的权力不受约束,皇帝觉得处以斩刑不够过瘾时一般就会用腰斩等更加残酷的刑罚,比如历史上最开明的君主唐太宗李世民,因为辩机和尚和高阳公主私通,李世民非常生气,就下令腰斩辩机;
明成祖大军攻入南京后,命方孝孺起草登基诏书,被方孝孺严词拒绝,后来就腰斩了方孝孺,据说方孝孺当时被一刀两断之后,仍然以肘撑地爬行,用手沾血连写十二个“篡”字;
清雍正年间,福建学政俞鸿图的小老婆收钱,然后勾结仆人在考场作弊,后来俞鸿图就被处以腰斩,俞鸿图被斩为两段后也拿手沾血,连写七个“惨”字,事后雍正听说都觉得太惨了,于是彻底废除了腰斩之刑。
最残酷的死刑——凌迟
到了明清时期,不仅腰斩会时不时地拿出来显示一下威力,凌迟这种更加残忍的刑罚更是经常使用。“凌迟”一词源于《荀子·宥坐》:“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
“凌迟”原为“陵迟”,是山势缓慢的意思,后来借喻刑罚将人慢慢处死。所以凌迟最大的特点就是将人千刀万剐,缓慢地杀死,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凌迟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是在五代,后来实在太过残忍,就于北宋时期废止,但后来被以仁德治天下的宋仁宗给重新启用了,天圣九年,湖北地区有人杀人祭鬼,宋仁宗非常生气,认为对首犯必须采用凌迟之刑,这就是北宋首次使用凌迟刑,此后凌迟就大行其道,到神宗时期,因为大举推行改革,一些思想上不认同新政的人往往都被处以凌迟,凌迟的门槛大大降低。
宋元时期,凌迟所割的刀数还相对较少,有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的区别,据说24刀的凌迟行刑顺序为一、二刀削去双眉,三、四刀切去双肩,五、六刀割去双乳,七、八刀割去两手及两肘之间的部位,九、十刀切去两肘至两肩的部位,十一、十二刀削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削去腿肚子,十五刀去心脏,十六刀割首级、十七、十八刀断两手,十九、二十刀断双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两足,二十三、二十四刀断两腿。不知道现在的北京烤鸭和凌迟是谁借鉴谁?
凌迟一般是根据行刑者个人喜好而选择切多少刀的,所以如果想少受点罪,就需要贿赂刽子手,而到了明清时期,程序越来越复杂,行刑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切的刀数也不断超越记录。明朝正德年间有一个太监叫刘瑾被“凌迟三日”,割了3357刀。
刑部河南司主事张文麟是监刑官之一,他全程见证了刘瑾被凌迟的全过程。张文麟私下有详细记载。
“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
不得不说,刘瑾骨头够硬,第一天凌迟结束回到监狱后,还喝了一碗参汤。
但最悲惨的莫过于明末的抗清名将袁崇焕。袁崇焕忠心为国,但却因皇太极所设反间计为崇祯皇帝所杀,以通敌卖国之罪被判凌迟,被割了3700刀。据张岱的《石匮书后集》里记载,袁崇焕被凌迟后,现场只剩下一副骨架子,更让人心寒的是,当时许多北京城的无知民众,还争相购买袁崇焕的肉吃。
张岱的原话是这样的,“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噉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到清朝时凌迟又有新的发展,凌迟一般执行三天,刀数有4700刀或3600刀,据说为了防止受刑人在刑罚途中休克死去,在处刑前都会被灌以大量鸦片,因此很多受刑人在受刑时都是神情恍惚,直到19世纪末凌迟刑仍然被广泛地使用。
太平天国很多首领就被处以凌迟,翼王石达开尤为惨烈,石达开在大渡河山穷水尽,不忍全军饿死,于是只身向清军请死,但清军不讲武德,最终太平军全部被绞杀,而石达开也被送往成都执行凌迟,最不可思议的是石达开五岁的孩子和刚出生的孩子也要被凌迟,但由于他们的身躯实在太小,无法被割3000多刀,所以决定养大成人后再执行此刑,简直惨无人道。
历史记载的最后一次凌迟,是1905年3月25日,有意思的是对这个人凌迟居然是对其的减轻处罚,因为这个人罪名是杀害蒙古亲王,本来是要被判处火刑的,但光绪觉得这太残忍了,火刑不就烧成灰了吗,还是凌迟吧,以表皇家的恩典和仁慈。
在人类的文明史中,只要是让人不得好死,不论这种死法多么残忍,在历史中你都能发现它的踪迹,时至今日,根据最小痛苦原则,我国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和注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