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为何嫁人要冠夫姓_女性嫁人冠夫姓的说法
现代部分传统的家庭仍有“冠夫姓”的习俗,当女子结婚后,就必须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夫家的姓氏,不过你知道这项习俗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吗?有说法“冠夫姓”其实是受到西方文化影响而产生,究竟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其实从先秦时代开始,“冠夫姓”就存在于社会当中,只不过当时姓和氏是分开的2种东西,明朝学者顾炎武在《原姓》中提到,“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因为姓基于血缘,而氏则可能取自官名,像是司马、司徒,也可能取自封地,像是上官;到了汉朝以后,姓氏才逐渐合而为一。
而先秦时期女子的姓氏主要有2种,第一是公族女子嫁给了某国国君或卿大夫,就会在本国族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国名或氏名,例如鲁姜、秦姬、江芈等;第二种则是冠上丈夫的谥号,例如武姜,她丈夫的谥号为郑武公,还有庄姜,丈夫的谥号为卫庄公。
至于汉朝的女子,大多数都使用原本的姓名,但也有例外的状况,会以夫家的姓氏取代本姓,像是东汉女性史学家班昭,因为嫁到了曹家而被称作“曹大家”;到了魏晋南北朝,出嫁女子以夫姓优先,称呼往往是“某某夫人某氏”,先表明自己是谁的夫人,之后才接上原本的姓氏。
从明朝开始,才出现在妇女本姓前冠夫姓的迹象,但中间大多会用一个词把2个姓隔开,明朝宋濂所写的《浦阳人物记》中的“贞洁门”,就有“郑节妇黄氏传”、“王节妇汤氏传”,当然也包含了直接称呼女子本姓的“谢节妇传”、“宋烈妇传”。
除此之外, 在明朝大部分妇女都会以“某阿某”的形式称呼,也就是在夫姓和本姓之间加了一个“阿”字,且一直延续到清朝初期,中期开始才演变出“某某氏”,也就是直接在本姓前冠上夫姓,在嘉庆之后就很难再看见“某阿某”的称呼了。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条约:“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意思是,婚后的称呼,根据嫁娶来定姓,妻子出嫁到夫家,就以本姓再冠以夫姓,如果丈夫入赘到女家,则丈夫也要冠以妻子的姓。总之,同一个户口本内,不允许出现两个姓氏,必须让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由此可知“冠夫姓”这个习俗,其实从古至今都存在于华人社会中,受到西方文化影响实属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