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抄家抄出多少家产_年羹尧被抄家的基本资料
在清朝,年羹尧是一代名将,很多人对年羹尧的家产很是感兴趣。
雍正皇帝抄家年羹尧的时候,到底抄出多少家产呢?
在史料《署理杭州将军事务鄂弥达等奏报年羹尧家产变价折》上记载,年羹尧家产有(一)金器物品3210两,银器物品50724两 ;(二)房子,折算为1100两银子;(三)“细毛裘衣、古物、字画等”贵重物品不算,已经送入宫廷,其余财物折算8923两银子;(四)人口304个,折算为3285两银子,骡驴马牛45头,折算683两银子。
这是年羹尧被抄家的基本资料。
但仔细分折这些史料,发现疑点还是很多的,存在几个疑问。
一,根据雍正二年(1724年)十二月公布的年羹尧罪状,年羹尧大约有300多万两银子,而查抄结果所有加起来才不到30万两银子,相差巨大。 二,这奏折中没有关于任何田产的记录,这在封建王朝是极其罕见的,而且也没有年羹尧放贷和典当铺的记载,这三项在清代是非常普遍的产业来源,特别是田产。 三,年羹尧很多财物没有折算为银子,最主要的就是那批送入宫廷,所谓的“细毛裘衣、古物、字画”等等,这是因为雍正皇帝有令将年羹尧家里相关物件直接押运到宫廷,所以没有进行相关折算,这些东西的价值就难以估算了。 关于这几个问题,第一个很容易解释,这是因为相关史料并不完全的原因。
《清实录》里记载了雍正皇帝处置关于年羹尧的家产时下达的谕旨中,就说过将年羹尧家产中的现银百万两直接押运到西安,交给岳钟琪、图理琛处理,用来弥补年羹尧川陕地区侵欺亏空的相关案件,这说明在年羹尧家里的确查抄出一笔高达百万两的现银,只不过这一情节在奏折中并没有提及。
另一方面,《清实录》记载的只有年羹尧的“进项”,没有记载年羹尧的“出项”。
比如,年羹尧被革去职位后,还给了4个笔帖式、6个亲军校每人一处楼房;还有跟随自己的十多个轿夫,每人给盘缠高达150两银子;
再比如,康熙五十九年有一个仆人因为帮助年羹尧,年羹尧一次性直接赏给他3000两银子,极其阔绰。
这种行为,在史料中记载很是繁多,足可见,年羹尧平日里花钱一向大手大脚,就算被革除了职位,也是花钱如流水,这才导致被抄家的时候,家产并没有《清实录》所记载的那么庞大。
至于第二个问题,这是因为相关史料文献的丢失或者是根本没记载造成的。
清廷实行高压政策,经常有烧毁消除或者篡改相关史实记录的恶劣行径,特别是牵涉到宫廷或者八旗,这也导致很多历史事件变成无解的谜团,很不幸,年羹尧事件就属于这种。
不过,依然可以查到一些蛛丝马迹,根据乾隆九年(1744年)的一份奏折《兵部左侍郎为暂借户部库银兴修房间由》,年羹尧当年确有田产和房产。
这份奏折里就说年羹尧有肥地大约四百亩。
当然,这肯定不是年羹尧田产的全部,但是这是唯一能查到的田产纪录。按照抄家来折算(一般是每亩1.5两估算),大约折算600两银子。(抄家折算现银一般价位较低)
这份奏折还补足了年羹尧家产中关于房产的纪录。
关于年羹尧的房产,相关史料中只提到有三处,直隶保定,直隶定州,浙江杭州各有一处,三处房产折算1100两银子。
除此之外,年羹尧有没有其他房产,没有任何记载。
《永宪录》记载,年羹尧在北京城至少有一处房产,那么年羹尧到底还有没有其他房产?
雍正元年(1723年)李煦的抄家纪录中,就曾提到过李煦被抄家的时候抄出有236间房的一处房产,雍正皇帝赏给了年羹尧。
由此,年羹尧在北京城里应该有两处房产。
而此份奏折中还提到过“城外”大兴、宛平县,很显然,这又是一处另外的房产,这处房产被内务府查封的时候,一共有1450间房子,也没折算成现银,按照抄家制度,如果每间都以10两来估算,则可以折算为大约14500两银子。
至于放贷与典当这两个产业,《清实录》种的罪状没有涉及,史料中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么要么是不涉及,要么就是金额不大。
但年羹尧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金额比较庞大。
比如史料中提及一次关于贩运四川木头的商业行为,那一次生意涉及金额高达8200两银子。
根据雍正四年(1726年)的一份奏折《陕西西安按察司监管督粮道事奏为年羹尧行盐本例银变追入官等事请旨事》中阐述,年羹尧涉及行盐事业,其金额总计高达222300余两。
这都显示年羹尧对商业行为很是热衷。
至于第三个问题,因为目前还没有发现关于年羹尧家产的具体清单,只能进行粗略的推算。
这里面能确定价值的有年羹尧进行折算处理的财物,一共折算8923两银子和根据雍正元年李煦家产推断的关于年羹尧北京城的一些金银财物。
李煦被抄家后,年羹尧被雍正皇帝赏赐了其房产,房产里面的金银物品也一起赏赐给了年羹尧,根据内务府查抄李煦在京家产的清单显示,里面金银物品可以折算为1631两银子。
但是很显然,这只是年羹尧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目前年羹尧家产中还无法得知价值的,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送交宫廷的裘皮、古物、字画等物品。 这些物品因直接上交宫廷,所以内务府也没有进行估价,直接原样打包,送往宫廷中,所以价值无法确定。
但雍正六年(1728年)抄家年羹尧的官员佟吉图私自截留了一大批古玩物件;其中包括563件古董器物。
以李煦抄家为标准的话,年羹尧继承李煦房产的时候,内务府就按照每件10两银子的价值来折算,那么这批古董器物价值估算为5630两银子。
二是年羹尧被抄家之前,由儿子年福运往北京城的金银财物。 雍正三年九月,年羹尧被捕,官员为了抄家,曾经审问过年家管家,根据管家张定交代,大部分金银财物都被送往北京城,此处所交代的金银器物的数额能和《署理杭州将军事务鄂弥达等奏报年羹尧家产变价折》中的对应上。
由此可知在雍正二年,年羹尧儿子年福曾将一大批金银财物带到北京城,但是关于这批金银物品,目前所有史料中没有任何记载,无法估算其具体价值。
三是年羹尧在直隶保定和定州房产内的相关财物。 因为这两处房产内的财物是年羹尧从川陕总督调任杭州将军的时候直接从西安押运过来的,并不是原有物品,故而房产内的金银物品应该很有价值。
四是所有散落于各地方的已运、未运、寄存、在途的金银物品。 雍正三年(1725年),陕西巡抚图理琛的奏折《陕西巡抚图理琛奏报年羹尧在各省藏匿物品折》还显示出,当时有由西安押运到其他地方的财富,用了足足大车上百辆,除此之外,还有100多个藏皮箱,100多个匣子、60多个包袱等等。
这四部分金银财物,史书都没有相关详细记载,头绪理不清,因此这些财物价值很难估算。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参考同时期被抄家也有估价记录的官员家产案例,来推测出年羹尧这四部分的家产。
比如雍正皇帝查抄宋致,就可以作为一个重要参考。
宋致也喜欢“书画玩器”,抄家时内务府对其全部家产都进行明确估计了,可信度高,二人岁数也差不多大。
宋致那些金银物品的价格应该应该差不多。宋致被估算为5505两银子,年羹尧这部分价值肯定不会低于5505两银子。
所有能确定价值的和大概估算的,林林总总加起来大约有30000多两银子。
现在,仅剩年羹尧儿子年福押运到北京城的一大批金银财物无法估算价值。
由于年羹尧家里人和主管都在供词中都指出,带往北京城的家产才是年羹尧家产的主体,那么年羹尧对于财物的总体价值应该远超过这30000多两银子。
综合以上研究结果,将年羹尧的家产总值估计约15950O0余两,这还是抄家物品以低价折算的,实际上只会更多,这才是真正的富可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