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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什么意思_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寓意

时间:2022-11-23 08:37:27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互联网整理
春秋时,郑国的国君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因为郑武公死后谥号是武,申国是姜姓诸侯国,所以后世称这位女子为武姜。 武姜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后来的郑庄公,小儿子

春秋时,郑国的国君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因为郑武公死后谥号是武,申国是姜姓诸侯国,所以后世称这位女子为武姜。

武姜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后来的郑庄公,小儿子名字叫段。武姜生郑庄公的时候难产,受到了惊吓,所以给他起名为寤生,即逆生,生小孩的时候,脚先出来的意思。

因为这个原因,武姜一直不喜欢自己的大儿子,而喜欢小儿子段,想把段立为太子。她多次向武公请求,不过郑武公始终都没有答应。

多行不义必自毙什么意思_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寓意

等到郑武公死后,寤生即位,即郑庄公,武姜就让庄公将制这个地方分封给段,作为他的封邑,庄公说:“制这个地方,特别险要,以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这个地方不可以,其他的地方可以任意挑选。”

制,本来为东虢国所有,地处险要,原本是周王室的屏障,春秋初年,东虢为郑武公所灭,因为这个地方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所以郑庄公没有同意母亲的要求。

武姜又要求京这个地方,这次庄公同意了,将京作为段的封邑,号太叔,所以后来人们称呼段为“京城太叔”或者“太叔段”。

段到了封邑后,就着手准备“高筑墙,广积粮”的造反工作,期间大臣祭仲向郑庄公反应:“国家除了国都的城邑,城墙的长度修建超过三百丈的,就会成为国家的危害。先王制定的制度是: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能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地的城墙不符合制度,违背了祖制,这很危险。”

郑庄公说:“是母亲要段这样做的,有什么办法呢?”祭仲回道:“她这个人怎么会满足呢?你还是趁早安排,免得将来灾祸蔓延,一旦蔓延开来就不好办了。野草蔓延,尚且不能完全铲除,更何况这是您的弟弟呢?”

庄公说:“不义的事做多了,只会自取灭亡(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等着看好了!”

不久以后,段收买了郑国西部和北部边境的城邑,让他们背叛郑庄公,听命于自己。另一位大臣公子吕说:“国家将要出事了,您准备怎么做?如果您要把君位让给段,我就去做他的臣下;如果不给,那就快快除掉他,不要让老百姓有异心。”庄公说:“不用,他终会自己害了自己的。”

段得寸进尺,又把西部北部的这两座城邑收为己有,势力扩展到了廪延,几乎有了郑国的半壁江山。公子吕坐不住了,又劝道:“现在可以动手了,再等下去,段的势力会越来越大。”

郑庄公还是不担心,说:“段的所作所为,没有道义,他又不会团结人民,即使有了土地,很快就会垮台了。”

等到段自以为做好了一切准备之后,就准备发动政变,偷袭郑国的国都,到时武姜作为内应,打开国都的城门。

没想到这一切都被郑庄公牢牢地掌握着,知道了段准备起兵的日子后,说道:“现在可以了。”然后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讨伐段,由于段不得民心,京地的人都反对他,段只好逃到鄢地,庄公又进军鄢地。段最后只能逃出郑国,跑到了卫国的共地,所以后世又称呼他为“共叔段”。

关于郑庄公的行为,东汉杨震有过评价:放任母亲的欲望,纵容弟弟的胡作非为,危及国家,然后讨伐弟弟,所以《春秋》贬低他,认为他失于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