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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是谁_彭真生平简介

时间:2023-01-04 14:32:08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互联网整理
在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彭真严肃指出:发现错案要坚决及时纠正。在你看来是1%,对被冤枉的人来说就是100%,不要看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一家,还有周围的亲戚朋友

彭真是谁_彭真生平简介

在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彭真严肃指出:“发现错案要坚决及时纠正。”“在你看来是1%,对被冤枉的人来说就是100%,不要看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一家,还有周围的亲戚朋友。一个错案在一个工厂、一个乡,周围十里八里的群众都晓得,影响很坏。因此,我们要严肃对待,该判的一定要判,冤枉的一定要纠正。”

彭真是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获得朝鲜一级国旗勋章、柬埔寨一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秘鲁议会大十字荣誉勋章。

不会屈从于压力

1902年10月12日,彭真出生于山西省曲沃县侯马镇垤上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3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谈起山西党组织的创建,彭真1990年1月5日回忆说:“讲山西党史,就要先讲太原。讲太原,又首先要讲北京,讲高君宇……他是李大钊的亲密助手,是山西早期党的领导人,山西共产主义启蒙运动的领袖。山西最初的团员、党员,有些是高君宇在北京决定发展的。”

革命的道路是艰难曲折的。彭真一生两次坐牢,长达15年之久。1929年6月10日,彭真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开始为期6年的牢狱生活。据《彭真年谱》记载:同期被捕的还有省委书记卢福坦、省委秘书长王奇岳等30多名共产党员干部。彭真与此前已经被捕的锄奸队长郭宗鉴商定,由他们两人承担责任,以尽可能保护其他干部,减少牺牲。“尽管受到了残酷拷打和非人折磨,仍然组织被捕同志翻供、串供,保护了大批同志,使几十人无罪释放。其余人在特务队初审,卢福坦、王奇岳等11人因未暴露身份,仅被判11个月徒刑,刑满后无条件释放。”为了加强狱中斗争,彭真牵头建立起第三监狱中共支部并被推选为支部书记。针对监狱对政治犯的残酷折磨和非人道的生活待遇,彭真提出并领导了反迫害斗争,从1930年7月2日起,领导全体政治犯约120人宣布绝食。到7月6日,阎锡山迫于舆论压力下令尽快解决第三监狱的绝食问题,彭真领导的绝食斗争取得胜利。

1932年4月2日,被转移到第二监狱的彭真又一次领导了绝食斗争,他们要求监狱当局改善对政治犯的生活条件,下掉脚镣,有看书学习自由和买东西的自由,宣布“不获胜利,决不复食!”这次绝食持续了21天,直到狱方答应了他们的所有条件。绝食使彭真等人身体受到极大损伤,但争取到了在此后有学习自由的基本权利。自1932年5月至1935年8月出狱前,彭真在狱中系统地学习了《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与批判》《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等8部马列著作,对马克思主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艰难困苦练就铮铮铁骨。1960年6月24日至26日,彭真率领中共代表团出席了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当时中苏关系已经开始恶化,而苏共主导着这次会议。会前毛泽东意识到与赫鲁晓夫的一场面对面的争论不可避免,于是,中央确定代表团的方针是:坚持原则、坚持团结。到达布加勒斯特后,彭真先同赫鲁晓夫进行了长达6小时的会谈,但没有谈拢,双方争论激烈。

在布加勒斯特会议上,由赫鲁晓夫带头,对中共的立场进行了全面攻击。在苏共的压力下,一些国家的政党代表在发言中也指责了中共。但朝鲜劳动党、新西兰共产党、印度尼西亚共产党、澳大利亚共产党的代表没有随波逐流,特别是阿尔巴尼亚共产党的代表卡博,在会议上公开表示不同意苏共和赫鲁晓夫在这样一个国际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进行谴责。在讨论会议决定发表的“宣言”时,彭真提出需要报告国内征求意见,而赫鲁晓夫蛮横地表示:明天就要表态,不允许更多时间的拖延。对此,彭真毫不让步:我是中共中央委员,这样重大的问题,我一定要请示中央,这是最起码的道理。

代表团把这一情况报告国内后,当晚周恩来总理就回电指示:毛主席、政治局常委,坚决支持你们在布加勒斯特会议上的反对赫鲁晓夫大国沙文主义的斗争。稍后,中央来电明确指示:第一,要发表一个声明,批判赫鲁晓夫老子党的恶劣态度;第二,要约见乔治乌-德治(大会主席、罗马尼亚党的领导人),告诉他,我们准备签名,但是我们要对宣言提出修改意见。这表明,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我们党将支持会议宣言并在宣言中签名,但为了捍卫真理,我们党将发表声明驳斥苏共的诬蔑和以老子党态度处理政党关系的做法。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并征得乔治乌-德治同意,6月26日,在由12个社会主义国家党的代表参加的会议上,中共代表团提出了对宣言的修改方案,并且发表《中国共产党在布加勒斯特兄弟党会谈上的声明》。声明指出,中共历来忠于马列主义,中共同赫鲁晓夫在一系列原则问题上的分歧,应通过同志式的讨论取得一致结论。但是赫鲁晓夫却采取家长式的、武断的、专横的态度,把中苏两党的关系看成不是兄弟党的关系,而看成是父子党的关系,企图用压力要我们党向他的非马列主义观点屈服。我们严正声明,我们党只相信马列主义真理,而决不会向违反马列主义的错误观点屈服。据时任彭真的翻译阎明复撰文回忆:会上围绕宣言是否需要修改、是否需要讨论中共修正案产生了激烈争论。面对赫鲁晓夫坚决不同意修改的傲慢态度,彭真针锋相对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只服从真理,绝对不会屈从于你的压力,我们宁可被压成粉末,也不会屈从于压力。”

1%与100%

彭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从20世纪30年代初即开始研究国家法律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当月即出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开始参与创建新中国的政法工作。1950年5月8日,他向毛泽东、周恩来提出《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必须纠正》的报告,反映了工作组到宣化、唐山了解到有些地方对罪大恶极甚至曾杀死我方干部百余人的反动头子和匪特都不判死刑,群众甚为不满,说我们“宽大无边”的严重情况,引起中央的重视。毛泽东在几天后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严肃指出: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在此基础上,彭真领衔起草了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项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在给予干部群众以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法律武器,给予审判反革命罪犯的人员以量刑的标准,给予在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中克服或防止右的偏向和“左”的偏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3年9月16日,彭真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作《关于政治法律工作的报告》,明确提出政法工作必须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服务,“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逐步实行比较完备的人民民主法制,来保护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1954年,彭真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在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发言中,就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他说:“人人遵守法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应当是,也必须是全体人民、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实际行动的指针。在我们这里,不允许言行不符,不允许有任何超于法律之外的特权分子。”粉碎“四人帮”后,彭真主持并亲自主笔拟定我国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7部重要法律草案,仅用3个月时间就完成这一宏伟工程并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长期的立法实践中,怎样把握立法原则?彭真认为,“立法要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根据”。在处理现实需要与立法的关系问题上,彭真指出:“立法服从实际工作?还是实际工作服务立法?谁是母亲,谁是儿子?实际产生法律,实际是母亲,法律法理是儿子。”在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如何统一的问题上,彭真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如何在执法实践中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呢?彭真考虑最多的是使公检法相互制约,以避免发生判案错误。他指出:“法制健全起来了还会不会发生错误?错误可以减少是肯定的,会不会一件不错呢?不可能。公安机关搞第一道工序,错误可能多一些,检察机关搞第二道工序,错误就会少些,法院搞第三道工序,错误会更少些……正因为公安机关可能有错误,都要有检察机关的检察起诉。检察机关起诉了,是不是就一定没有错误了?也不可能……法院还要审判……那么,是不是法院的判决就一定都对呢?也不一定。如果判决都对,为什么还要规定可以上诉呢?就是由于估计到事实上可能有错判的。经过上级法院是不是就一定不错呢?也可能发生错误,所以要有监督程序。”即使这样,也不能保证100%正确。所以,彭真一再要求“司法工作不仅要按方针、政策办事,而且要按法律办事”,“法院的审判只服从于法律”。

1956年3月,在第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彭真严肃指出:“发现错案要坚决及时纠正。”“不要认为5%的错案不要紧,就是1%错了也了不得,在你看来是1%,对被冤枉的人来说就是100%,不要看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一家,还有周围的亲戚朋友。一个错案在一个工厂、一个乡,周围十里八里的群众都晓得,影响很坏。因此,我们要严肃对待,该判的一定要判,冤枉的一定要纠正。”

我的历史也是群众的历史

彭真是一位老资格革命家。党的七大时,他就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48年又兼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他长期担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市市长,最早提出了首都城市建设要“服务于人民大众、服务于生产、服务于中央政府”的原则,确定了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为北京市新政权、新秩序的建立和巩固,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北京文化、科学、教育、卫生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是首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奠基人。1983年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对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倾注了大量心血。江泽民曾代表中央评价他:“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为健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许多开拓性的努力,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彭真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谦虚谨慎,艰苦朴实,严于律己,把自己的杰出贡献看作是人民事业的一部分。一再强调,我们要永远记住,人民群众是我们共产党的母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事物的本质;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永远在车间里,在田野上。他告诫公安战线的同志:我们公安机关历来是密切依靠群众的,公安机关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是软弱无力的。把广大群众都发动起来,有几万万只眼睛、几万万双手,公安机关就神通广大了,反革命活动的空隙就很少了。

兼任北京市市长后,他要求各级干部“用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要求我们的工作”,“以我们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为准则”,做“人民的勤务员,绝不能踩在人民的头上”。1956年8月16日,在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彭真作了《克服官僚主义》的发言,把“群众”分为两个层面,强调:“我们做工作一定要有群众观点,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条:一条是要为全体人民谋利益,这是最基本的;另一条是要关心全体工作人员,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现在,很多问题所以没有解决,是因为我们领导上有毛病,最主要的是官僚主义作风。”

1996年,中央决定编写彭真传记。对于怎样写自己的历史,彭真有一段谈话。他说:“讲我的历史也是讲群众的历史,我们的历史是群众历史的一部分。”“历史有可歌也有可泣,可歌可泣的事很多,多少人牺牲了,把历史创造出来了。”“历史是合力集。”“历史是大家创造的。”“思想是集体的,人也是集体的。”在谈到历史是非功过时,彭真说:“党的历史每个人都是创造者,是非都有份。”“历史不要回头写。”“不能用现在的话去说过去的事。”“缺点错误不隐瞒,没有的事不要吹。”“对于我,按我的实践、言行、表现,我怎么说、我怎么想、我怎么做,写个真实的历史,不要给我粉饰,实实在在地一字不要增。”“不要由你们给我做结论,不要在我的东西里去批评别人。”

彭真这种历史观、群众观、政绩观是十分可贵的,把自己的历史贡献看作“是群众历史的一部分”,是“大家创造的”结果,是全党的“合力集”,“每个人都是创造者”,体现了伟大的谦逊,为我们树立了实事求是的楷模;彭真勇敢地承担历史责任,以“是非都有份”,“缺点错误不隐瞒,没有的事不要吹”,“实实在在地一字不要增”,“不要在我的东西里去批评别人”,再现了他的伟人风范,体现了他的历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