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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退休制度是怎样的_一文解答

时间:2023-02-19 16:30:34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互联网整理
《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选集。 图片源自故宫博物院官网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已存在较为完善的退休制度。周代以礼制治天下,《礼记》中就有大夫七十而致事的说法

中国古代退休制度是怎样的_一文解答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已存在较为完善的退休制度。周代以礼制治天下,《礼记》中就有“大夫七十而致事”的说法。古人认为70岁是一个分界线,《礼记》曰:“七十曰老,而传”。“传”指的是“传家事,任子孙”,即老人把家庭交给子孙管理。以此类推,古代官员到了70岁,也得把官职交还给君主。当然,这不是硬性要求,对于那些到了70岁还“有德尚壮,犹堪掌事”的官员,君主可以要求其继续留任,并赐给几杖以示优待,相当于现在的“延聘”或“返聘”。

  卿大夫退休后称为“国老”,士退休后称为“庶老”,都能享受一定的待遇。《礼记》记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这里的“右学”“左学”“东胶”“虞庠”都是官办的教育机构。退休官员们住在里面,恐怕不仅仅是养老而已,还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传授丰富经验。

  到了汉代,退休的年龄基本上也定在70岁。汉代班固的《白虎通义》解释说:“臣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意思是大臣到了70岁以后,身体状况已经不再适应工作了。到了70岁是否退休,首先要靠个人申请,如果个人不申请,也可以继续工作。如《汉书》记载有个叫蔡义的,“为丞相时年八十余”。主动申请退休的人,年龄差别也很大。著名的发明家张衡担任河间相时就曾申请退休,没被批准,又到朝中当了尚书,直到去世时才62岁。而东汉有个叫张况的,“迁涿郡太守,时年八十,不任兵马,上疏乞身,诏许之”(《东观汉记》),到了80岁才申请退休。可见汉代70岁退休并不具备强制性。

  西汉时期退休的官员,朝廷大多是给予一次性的赏赐,并没有规范的制度保障。到了王莽执政时期,为收拢人心,曾规定“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汉书》),意思是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退休后,可以享受三分之一的俸禄作为退休金。但这一制度在东汉并没有保留下来,官员退休后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完全依赖于皇帝的意志。

  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仍,退休制度很难得到保障,竟然出现了少有的高龄官员。据《魏书》记载,北魏的大臣罗结“年一百一十,诏听归老。”之后“朝廷每有大事,驿马询访焉”,至“年一百二十岁,卒”。他110岁才正式退休,又为朝廷出谋划策了10年,真可称得上是高寿了。虽然魏孝明帝曾下诏,地方官员任期结束时“已满七十,方求更叙者,吏部可依令不奏”,另外“可给本官半禄,以终其身。”但这一诏令随着北魏的分裂,并未真正得以施行。

  唐代,官员退休制度正式确立。《通典》记载:“大唐令,诸职事官,七十听致仕。”六品以下的官员退休要通过尚书省申请,一般都会得到批准。五品以上的官员需直接向皇帝上表,由皇帝亲自审核。唐代官员退休后可以享受一定的经济待遇,如前《通典》记载:“诸职事官年七十、五品以上致仕者,各给半禄。”即五品以上的官员享受一半俸禄的退休金。退休的官员还有专人管理。在京的退休官员由从六品的通事舍人负责管理,“凡致仕之臣,与邦之耋老,时巡问亦如之。”(《旧唐书》)。京外退休官员则由当地的州县官府代管。

  宋代依然保留了官员70岁退休的制度,并把自愿申请改为强制退休。《宋史》记载:曾有侍御史上书建议“文武官年七十以上不自请致仕者,许御史台纠劾以闻。”身体状况也成为官员退休的重要标准,如果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任事的,可向朝廷申请提前退休,“虽未及七十,但昏老不胜其任,亦奏请之”(《朝野类要》),类似于现在的“病退”。

  宋代官员退休后,一般都能享受到一半的俸禄,个别有功之臣还能保留全部俸禄。除了享受“退休金”外,宋代官员退休时还会官升一阶,近亲子弟还可直接授予官职,称为“荫补”。此外,退休官员还可以向朝廷要求在科举考试中提高自己亲属的名次,称为“恩例”政策,但仍有一些官员恋栈权位,想尽办法不肯退休,有的甚至年及“八十尚未辞官”(《宋会要辑稿》)。为此大臣吕公著曾给朝廷上书称:“然自本朝以来,凡致仕者虽例改官资,或推恩子弟,年及而愿退者常少。”宋代的官员为了推迟退休,还有的不惜更改自己的年龄,称为“官年”。宋人洪迈《容斋随笔》中就记载了这样的现象,如有人“虽春秋过七十,而官年损其五”,有人“实年七十,而官年六十七。”

  明清时期,官员退休制度更加完善规范,年龄基本沿袭70岁的标准,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明代规定京官文官年七十,地方官六十五,武官六十退休。《大清光绪新法令》“退休制略”条目中规定:副将以六十岁为限,参将以五十四岁为限,游击以五十一岁为限,都司、守备以四十八岁为限,千总、把总以四十五岁为限退休。

  至于退休待遇,明代根据官员级别每月拨给相应的俸粮、钱钞,而清代则根据级别及立功情况等分为“全俸”、“半俸”、“四分之一俸”和“不给俸”四档。明清朝廷一般鼓励退休官员返回原籍,即“告老还乡”,之后著书立说,开办书院,寄情山水……可谓是开启人生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