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套路贷_套路贷的流程及罪行
“套路贷”犯罪流程
(一)找目标
“套路贷”公司会装扮成正规的网络借贷公司、小额借贷公司等,往往这些公司并没有从事金融借贷的资质,但却有着精美的网页或APP,打着“有车秒贷50万,有房秒贷100万”,“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这样吸睛的广告语,专职的业务员会定向拨打电话,各个“套路贷”公司的业务员会在一个共同的微信大群中,对于自家已经借不到钱的客户,业务员会在这个微信大群中互相“售卖”客户,每成一单会有500元的介绍费。由于“套路贷”本质是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所以他们的目光盯住的是被害人或其父母的财产,对于被害人本身的收入水平、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并不在意。急需资金周转的个体户,社会阅历浅、追求时尚、又缺乏自控力的大学生,沉迷赌博的赌徒等都是“套路贷”虎视眈眈的目标。
(二)签订虚假借款合同
通过诱饵上钩的被害人,下一步就会签订借款合同,经过业务员的询问后,被害人会被带入一个专门的房间内和专人签订数额虚高的合同,每个环节都会有专人负责。这样受害人就会被牢牢抓在“套路贷”公司手中,上门来的被害人都是在生活中急需资金,往往会被所谓的“平台费”“服务费”“违约金”“行规”等各种由头哄骗。这些人都是在正规渠道没有资质借钱的人,所以“套路贷”的工作人员会说,我们这样写,是为了保证你可以按时还款,如果你能如期履约,这些高出实际借款的金额都是不用担心的。一些名下有汽车的被害人还会被要求签署汽车的抵押合同,有房产的被要求签署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空白的房屋委托合同、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些案例中,“套路贷”公司会有律师的协助,这些合同日后往往就会被大做文章。
(三)制造借款假象,固定借款证据
这一步中,“套路贷”公司会制造银行流水,往被害人的银行账户里打入签订合同的金额,但是会要求受害人立刻将多打入的钱取出来,并将现金归还给随行的“套路贷”公司的员工。这样就会制造出被害人取得了合同上金额的假象,有些公司会将现金交给被害人然后拍照或录音录像,自导自演制造出被害人取得了借款合同上的金额的假象。
(四)肆意认定违约
据了解,大多数急需用钱的人都会按时还款,明白自己当时签的合同的高罚息,即便拆东墙补西墙也防止逾期,但是“套路贷”公司可不会考虑你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反而会想出各种方法让其“违约”,往往会在合同中关于还款的方式设置得极为苛刻。例如:还款时间精确到几点几分,只要这个时候你没还上钱,他们目的就达到了;在签订的借款合同用个人名义并没有公司的公章,这个时候这个人就会电话失联让你无法还钱;或者在合同中规定必须用现金还款,这个人借故外地出差,或者还款的系统维护,还款银行账户不符合公司条件。总之,被害人想还钱,他们都不会收,想方设法让被害人违约,从而承担高昂罚息和激增的还款本金。
(五)转单平账,恶意垒高债务
在被认定违约后,被害人的借款金额已经激增数倍,这时大多数的借款人都无法立刻还款,“套路贷”公司此时会进行多人的施压,加之被害人的可猎性、受容性(被害人急需资金周转,缺乏金融和法律知识,缺乏社会阅历,生性软弱等),这些人往往就会一时屈服于公司的安排。“套路贷”公司对于有抵押物的受害人,有车的,之前已经签好了汽车抵押合同,公司会把车开走,把车送到汽车租赁公司;对有房的,之前签订的空白房屋委托合同、空白房屋买卖合同、长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时候就会发挥作用,他们会长期霸占被害人房产或通过讼诉方式取得所有权,使被害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不能。对没有抵押物的被害人,这时“套路贷”公司会把被害人推荐给新的小额借贷公司,完成债权的转让,用新账还旧账,但是新的公司会让被害人签署更高的借款合同,从而达到了恶意垒高债务的目的,“套路贷”公司就像吸血鬼一样吸干被害人。
(六)武戏催讨,文戏诉讼
“套路贷”公司会从社会上招募一些闲散人员组成“地下执法队”,这些人员面相凶恶,言语粗俗,在催讨过程中合法与非法方式并用,软硬兼施,泼油漆、砸玻璃,对被害人语言恐吓,24小时不停给被害人打电话发短信,严重干扰被害人正常生活。有些专业的催收团队还会将被害人软禁在宾馆,甚至殴打辱骂,致使被害人心理和身体承担无法忍受的痛苦;有的催讨人员也会走“苦情戏”在被害人面前装可怜,声称如果被害人不还这笔钱他也无法活下去了,给被害人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武戏演完上文戏,“套路贷”公司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之前的借款合同、借条、银行流水、录音录像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被害人在“套路贷”公司的操纵下又没有可以证明的证据,使法官无法判断被害人在此次借款中的真实身份,最终使得被害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
“套路贷”的特点
(一)获利快、收益高,易于复制传播
“套路贷”公司最初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会收取30%的砍头息、平台费、服务费等,例如借1万元实际给7千元,却要签署1.5万元的借款合同,达到虚增借款数额的目的,往往几个月的时间借款金额就会在不停的转单中连翻数倍。“套路贷”有着自己独有的作案流程,套路设计精巧,环环相扣,步步紧逼,被害人一旦入套就难以全身而退,而这些流程易于复制,短期内迅速发展,社会危害性大。
(二)软硬兼施,涉黑涉恶
“套路贷”脱胎于高利贷,很多“套路贷”人员之前都有放高利贷的背景,在催收债款时都会有涉黑人员,“套路贷”公司也拥有专门的催收部门,都是闲散的“社会人”,其中一部分也是公安机关的“常客”。在催收过程中软硬兼施,会采取把被害人软禁在宾馆,语言恐吓、殴打辱骂等暴力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一些催收人员,还会把被害人前期借款时拍摄的照片进行PS,写上不堪入目的文字发给被害人的亲朋好友、父母长辈;有的干脆24小时跟着被害人,采取“跟脚”的方式,被害人去哪儿都派人跟到哪儿,陪上班,陪逛街,不骂不打,采用软暴力的手法在被害人心理产生巨大压力以迫使还款,钱不够的就侵吞被害人的汽车、房产。
(三)多种犯罪交织,利益链条化
“套路贷”并不是一个刑法罪名,而是一系列的犯罪行为的统称,“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则构成诈骗罪;对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在长沙破获的“11·07”特大“套路贷”涉黑恶系列案中,“套路贷”公司专门针对女性设计的“佳丽贷”“美容贷”将女性套牢,在受害人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时,“套路贷”公司还与组织、强迫卖淫团伙紧密勾结,强迫受害人“卖淫还贷”,甚至将女性贩卖至柬埔寨、缅甸等境外强迫卖淫,在犯罪过程中,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犯罪团伙化,分工明确。